最新廣州大學地理科學學院綜合測評條例
廣州大學地理科學學院綜合測評條例(修訂初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綜合測評的宗旨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積極引導學生培養(yǎng)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發(fā)展,培養(yǎng)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合格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條本條例根據(jù)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文件的精神而制訂,結合實際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考核評估,體現(xiàn)高等教育和管理的目標和要求。
第三條綜合測評的內(nèi)容由學業(yè)表現(xiàn)和綜合表現(xiàn)兩部分構成,在綜合測評成績中分別占75%和25%。
第四條綜合測評是評估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依據(jù),各班級學生按綜合測評排定名次,學校根據(jù)學生綜合測評成績和名次進行評優(yōu)、評獎和畢業(yè)生推薦工作。
第五條綜合測評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遵循全面準確、簡便易行的原則,逐步實現(xiàn)對學生管理的規(guī)范化,促進學生教育的協(xié)調(diào)和統(tǒng)一。
第二章學業(yè)成績測評
第六條學業(yè)表現(xiàn)分由學業(yè)基本分乘以75%后計入總分。
第七條學業(yè)基本分根據(jù)一學年的所有課程總評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實行學分制的班級按此公式來計算:
(其中,考查成績優(yōu)、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別按90、80、70、60、50分計算,補考或重修后及格的課程按實際成績記載)
第八條經(jīng)學校批準試讀者,其綜合測評只算成績,不參加排名。
第九條各系的教育教學實習、實驗操作、社會調(diào)查、野外實習、專業(yè)實踐等實踐性環(huán)節(jié)均計入綜合表現(xiàn)部分。
第三章綜合表現(xiàn)測評
第十條綜合表現(xiàn)包括行為表現(xiàn)和突出表現(xiàn)兩個方面,占總分比例為25%。
第十一條行為表現(xiàn)由基本分和扣分兩部分構成,計算公式為:行為表現(xiàn)分=日常行為的基本分—扣分。其
中,日常行為的基本分為100分,每位同學的測評要以《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為主要依據(jù)。第十二條行為表現(xiàn)的扣分有如下八項,扣分累計不超過100分,行為表現(xiàn)得分乘以15%后計入總分。
(1)凡參加非法組織或非法一一或因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被一拘審者,行為表現(xiàn)分以0分計。
(2)開除黨籍團籍處分者,行為表現(xiàn)分以0分計。
(3)受黨內(nèi)、團內(nèi)或班級以上公開批評者,扣20分;受行政警告、嚴重警告處分者,扣50分;受記過和留校察看處分者,扣80分。在黨內(nèi)、團內(nèi)受到上述同等處分者,參照此分值執(zhí)行。
。4)凡政治學習、組織生活、公益勞動、社會實踐和規(guī)定參加的集體活動,未經(jīng)請假而缺席或不提交調(diào)查報告者,每次扣10分。
。5)凡因宿舍臟、亂、差,在學校文明宿舍評比中不達標,全體成員每次扣10分。在每月一次的學院文明宿舍評比中不達標的宿舍,全體成員每次扣0.5分。
(6)每曠課(含實驗課的教學實習、早讀等)一節(jié)扣4分,遲到、早退每次扣2分;違反課堂紀律影響他人學習者,每次扣4―8分。其中升旗儀式和學院講座缺席當曠課處理。
。7)有其它違反校規(guī)校紀和各種不道德行為者,學院將根據(jù)實際情況制定細則給予酌情扣分。第十三條凡有以下突出表現(xiàn)行為的給予加分,加分累計不超過100分,乘以10%后計入總分。如班級個人最高分不足100分,以實際分計算,如班級個人最高分超過100分,則按
注意:若出示的證明所評定的活動時間不在本次綜合測評統(tǒng)計工作規(guī)定的活動時間范圍內(nèi),則該證明效。
計算
一、學術表現(xiàn):
1、在全國、省、市、校、學院學術報刊、會議上發(fā)表或宣讀論文者,國家級計30分,省級計20分,市級計15分,校級計10分,學院級計5分;向校級、市級、省級、國家級及以上正式出
版發(fā)行的非學術性報刊投稿被錄用者,每篇分別加2分、3分、4分、6分、向學院級刊物投稿
被錄用者,每篇加0.5分。同一稿件只計一次加分。(凡要求加分者應提供刊物的原件以資證
明)
對于發(fā)表論文的分數(shù),采取主筆、次筆不同的百分率的方式,具體百分率由論文作者組提供情況證明來確定。如編寫組成成員貢獻無差別之分,則平分論文應加分數(shù)。經(jīng)學工辦決定,評分分數(shù)為:(評分分數(shù)為按公式“論文分數(shù)/作者總人數(shù)”計算,且最低下限分數(shù)為“論文分數(shù)*30%!)
對于出版?zhèn)人論著者或協(xié)助老師論著出版者,按書刊的學術性與非學術性、發(fā)行規(guī)模大少、影響力等方面,由學工辦老師與該班綜合測評小組參考相關老師的專業(yè)意見共同裁定,實行5-15分不同級別的加分。
2、參加科技知識、學科競賽及小制作競賽活動獲獎者,國家級計30、20、15分,省級計20、15、
12分,市級計15、12、10分,校級計12、10、8分,院級計10、8、6,參加者計2分(最高等級的前三個名次,按由高到低排列);參加非學術性的制作競賽等活動獲獎者,國家級計15、10、8分,省級計10、8、6分,市級計8、6、4分,校級計6、4、3分,院級計5、3、2,參加者計1分(最高等級的前三個名次,按由高到低排列)
3、非英語專業(yè)學生在大學英語四、六級等級考試中得分高于當年合格線(以當年公布為準)的分別加10分、20分(僅限通過的當學年加分,同年通過四六級可累加)
4、省級以上專業(yè)類等級考試加分:(只在通過當學年加分)
(1)通過國家人事部計算機等級統(tǒng)考的二級、三級、四級者,分別加10、12、15分;
。2)通過省高教廳計算機等級統(tǒng)考的二級、三級、四級者,分別加10、12、15分;
。3)通過國家初、中、高級程序員考試者,分別加10、12、15分;
。4)通過普通話測試二乙、二甲、一乙、一甲者分別加5、6、8、10分
。ǐ@得其他學術或非學術方面資格證書,必須在當學年綜合測評工作開始前通過學監(jiān)部上報學工辦,其證書所加具體分值為:最高級別或僅一個級別的項目視具體情況給予10分上限,2分下限的加分,其余等級的項目根據(jù)其最高級別的分值依次以1分的級別梯度遞減,下限設為2分。對某些來歷不明或價值不高的資格證書,學監(jiān)部有權不給予其加分。)
二、組織管理:
1、擔任學校、學院、系、班、組織社團等各類學生干部負責人滿一年,業(yè)績突出者,加分細則
如下:
注:各團體必須按照優(yōu)、良、合格的人數(shù)分別為30%、40%、30%的比例對個人表現(xiàn)進行評定,否則其評定分數(shù)視為無效。
。1)凡擔任校干部(包括學生會、自律會)滿一學年者,由所在部門對其實行干部評估,負責人
。ㄈ缰飨、副主席、副書記等)滿一年者按優(yōu)、良、合格加18、15、12分,(副)部長按優(yōu)、良、合格加15、12、10分,各部委按優(yōu)、良、合格加12、10、8分(僅滿一學期者折半)。
擔任校社聯(lián)、校紅十字會、校青協(xié)、校團委信息中心干部者,負責人按優(yōu)、良、合格加15、12、10分,部長及副部長按優(yōu)、良、合格加12、10、8分,部委按按優(yōu)、良、合格加10、8、6分(學院級負責人按優(yōu)、良、合格加12、10、8分,部長及副部長按優(yōu)、良、合格加10、8、6,部委按優(yōu)、良、及格加8、6、4分,僅滿一學期者折半)。
。2)凡擔任學院干部滿一學年者,具體評分方法及權重如下:
團委副書記、學生會主席團直接由輔導員評分,按優(yōu)、良、合格加18、15、12分;各部部長、副部長、部委得分由三部分組成:副書記或主席團評級(40%)、各部長之間互相評級(30%)、部門內(nèi)部評級(30%),以上三部分分值分別按指定比重計算后的總分作為該干部當年加分。其中(副)部長按優(yōu)、良、合格加15、12、10分,各部委按優(yōu)、良、合格加12、10、8分。對于工作不稱職的干部,可由部長酌情評予低于8分。(僅滿一學期者折半)
被評為校級以上、校級、院級優(yōu)秀(先進)團委、優(yōu)秀(先進)學生會、活動最佳組織獎的院系班主要的學生干部(團委學生會副部及副部以上,并擔任該活動主要負責人分別加10、8、6分;部委分別加8、5、4分)(以上各項名單由總負責人提交,由輔導員確定并簽名認證;同一組織內(nèi)不累加,只取最高分一項)
。3)宿舍層長加5分,舍長加3分;在學!拔拿魉奚帷痹u比中獲獎的宿舍,按評比名次(一、
二、三等獎)其全體成員(包括舍長)再加5、3、2分;在學院每月宿舍評比中獲得“文明宿舍”稱號的.宿舍成員每人每次加0.5分,對于學期末的學院文明宿舍總評比不加分。
。▽W生助理樓長不另作加分,僅滿一學期者折半)
。4)班委會委員、團支部干部加分,由下面三部分分值按指定比重計算后的總分確定,范圍均為0-8分:(僅滿一學期者折半)
、伲嗤瑢W或團員評分(40%);
、冢畬W生會或團委相應部門評分(20%);
③.本班班干部之間的互相評分(40%
2.堅持參加文化社團、興趣小組活動及擔任社團干部者加分準則如下(僅滿一學期者折半):擔任定向越野俱樂部、天文愛好者協(xié)會、區(qū)域資源協(xié)會、虛擬現(xiàn)實協(xié)會等院屬社團負責人滿一年者按優(yōu)、良、合格加12、10、8分;各(副)部長按優(yōu)、良、合格加10、8、6分;各部委按優(yōu)、良、合格加8、6、4分。擔任學校其他各種社團的負責人滿一年且稱職者加5分,(副)部長和干事按優(yōu)、良、及格(稱職)分別加3、2、1分,不及格者不加分(凡要求加分者必須提供相關證明)。
如該社團獲得該年度十佳社團稱號,負責人和成員分別另加3分和2分。
3.學院小記者加分準則如下:
。ǜ保﹫F長按工作表現(xiàn)優(yōu)、良、合格三個等級分別加8、7、6分;組(部)長按工作表現(xiàn)優(yōu)、良、合格三個等級分別加6、5、4分。
普通記者按其工作表現(xiàn)和平時表現(xiàn)加分,分別設優(yōu)、良、合格三個等次,每個等級設置相應加分分值:4、3、2。其中,工作表現(xiàn)占綜合表現(xiàn)的60%,平時表現(xiàn)占40%。(僅滿一學期者折半)
(組織管理環(huán)節(jié)按“最高分兩項按100%加分,第三項按40%加分,第四項起不予以加分,且該環(huán)節(jié)累計限額不超過30分”實行)
三、文體表現(xiàn)方面:
1.參加校內(nèi)校外體育競賽獲獎者,國家級前三名分別加30、25、20分;省級前三名分別加20、15、10分;市級前三名分別加12、8、6分;學校級前六名分別加9、8、7、6、5、4分;學院級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5分,第三名加2分、第四名加1.5分,第五、六名加1分。破紀錄者按雙倍分數(shù)計算;參加者和擔任裁判者按各級獲獎最低分的一半計算。(以獲獎證書為準)
2.參加各級文藝類競賽(包括文藝演出、書畫比賽、設計比賽、美居宿舍等)獲獎者,國家級前三名分別加30、25、20分;省級前三名分別加20、15、10分;市級前三名分別加10、8、6分;學校級前三名分別加6、4、3分;學院級前三名加3、2、1分;參加者按各級獲獎最低分的一半計算(以獲獎證書為準)。
3.參加學;驅W院文體團隊(包括辯論隊、足球隊、籃球隊等)堅持訓練者,團隊負責人按工作表現(xiàn)優(yōu)、良、合格三個等級分別加6、5、4分,普通成員按優(yōu)、良、合格加4、3、2分。任職滿一年的藝術團團長,由學生會主席團給予評級,按工作表現(xiàn)優(yōu)、良、合格三個等級分別加8、7、6分,各隊長(包括啦啦隊、合唱隊、話劇社、禮儀隊)由藝術團團長給予評分,分為按工作表現(xiàn)優(yōu)、良、合格三個等級分別加6、5、4分,普通隊員按優(yōu)、良、合格加4、3、2分。
(文體表現(xiàn)環(huán)節(jié)累計最高限額不超過30分)
四、其他突出表現(xiàn):
1.在完成必修課和指定選修課的學習外,參加輔修的同學在其輔修全部課程結業(yè)后以全部課程考試成績的平均分計算,按優(yōu)、良、中、及格(即相應獲得90、80、70、60分以上)分別加15、12、10、8分,平均成績不及格的不予加分。
2.獲得個人優(yōu)秀稱號的同學,國家級加15分、省級加12分、市級加8分、校級加5分、院級加3分(可以累加,以獎狀為準);
被評為校級以上、校級、院級優(yōu)秀(先進)團支部、優(yōu)秀(先進)班集體的院系班的全體成員分別加8、5、4分。
3.積極參與無償獻血,可獲加5分/次(同一學年內(nèi)可以累加,每一年最多兩次),時間、次數(shù)以獻血證為準
4.對于參與社會、學校、學院組織的各類精神文明活動,做出貢獻并取得成效受到表彰的,加分如下:
。1)積極參加校、學院義工活動,每次加0.5分;志愿者活動(從時間、級別、補貼三方面綜合考慮)給予每次5-0.5分的加分。該部分累計不超過7分。
。2)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從時間、級別、補貼三方面綜合考慮)給予6-2分的加分,該部分累計加分不超過8分;另積極參加寒(暑)假社會實踐(以優(yōu)秀寒(暑)假實踐報告為準)加0.5分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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