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管理制度1
為了將公司檔案納入規(guī)范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1、檔案管理內容:公司將規(guī)劃、方案、各級文件、內部規(guī)章制度、董事會、股東會及重要會議材料、人事資料、信用材料、合同、工資檔案、學習材料、發(fā)言材料、技術資料、設備資料、各級報告、榮譽證書、土地、房產資料等具有可查性或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歸檔管理。各部門內部形成的文件、規(guī)定、資料等應主動整理好提交公司檔案室存檔,以便備查,整理事記等。
2、檔案登記:檔案室建立檔案登記簿,將所有檔案詳細分類登記,分類管理。存檔者須在登記簿上簽名,方可將資料入檔,否則檔案管理員不予接受。
3、檔案的查閱:
(1)任何人查閱檔案,如需在檔案室內短時間查閱可不打借條;如需在檔案室之外查閱使用,必須打借條方可借給。每次最長時間不得超過五天。
(2)公司各部門經理及相當于此級別以上管理人員查閱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員直接辦理查閱手續(xù)。其他人員需查閱檔案時,必須有本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書面證明,方可到檔案管理員處辦理查閱手續(xù)。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批準證明方可查閱。
4、檔案的保護:
(1)查閱者必須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2)嚴禁擅自翻印、抄錄、拷貝、轉借,更不得遺失。如確實需要抄錄和復制,必須由總經理簽字的批準申請方可抄錄或復制。
(3)微機室及有電腦的'部門嚴禁為無總經理簽名(復印簽名視為無簽名)的檔案資料(特別是技術、設備、標準資料)打印、拷貝或復印。否則,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0元。
(4)任何檔案嚴禁帶出公司大門。如確因外出加工配件等須攜帶有關技術資料或圖紙,必須由分管經理簽字批準,保衛(wèi)方可放行。否則,如被保衛(wèi)查出未經分管經理批準蓄意帶出者,須查明原因報綜合管理部,并每次對當事人罰款200元-XX元。如保衛(wèi)未查出,被帶出公司以外而造成損失的,除對當事人罰款外,由當事人承擔一切損失,同時對責任保衛(wèi)失職罰款100元。未造成損失的,除對當事人罰款外,對責任保衛(wèi)失職罰款50元。
5、公司購買設備時的隨機技術資料、說明書、裝箱單等,員工外出學習時發(fā)放的學習資料,聘請師傅提供的技術資料、設備資料等,申請購買的技術資料等,必須在到達公司24小時到檔案管理員處辦理登記存檔手續(xù),否則每拖延24小時對責任人罰款50元。
6、需長期借出專人使用的,必須由專用人員寫出書面借條,報總經理簽名批準后借出,并由檔案員辦理登記手續(xù)。專用人員必須妥善保存,嚴禁外傳、泄露秘密。否則,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00-10000元,并承擔公司一切損失。
7、人力資源科將公司人事資料、員工罰款資料建立微機檔案,進行微機管理,并確保查詢打印的資料完整準確無誤。
8、檔案管理員每年1-2月份對公司上年度在微機內存貯的規(guī)劃、規(guī)章制度、人事資料、合同、協議、工資檔案、學習材料、發(fā)言材料、技術資料、報告等具有可查考價值的文件資料分類整理拷貝,標明名目后,存檔備查。
合同管理制度2
買賣合同管理制度是我們企業(yè)運營的核心環(huán)節(jié),它涵蓋了合同的.起草、審批、執(zhí)行、變更和終止等全過程。制度旨在確保交易的合法性、公平性,保障公司權益,防止?jié)撛陲L險。
內容概述:
1. 合同起草:規(guī)定合同的基本結構、必備條款,如商品描述、價格、交付日期、付款方式等,以及法律合規(guī)性審查。
2. 合同審批:設立審批流程,明確各級審批權限,確保合同符合公司策略和風險控制標準。
3. 合同執(zhí)行:設定執(zhí)行監(jiān)控機制,跟蹤合同履行情況,處理糾紛和違約問題。
4. 合同變更與終止:規(guī)定變更和終止的條件、程序,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5. 合同檔案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存檔系統(tǒng),保證合同信息安全,方便查閱。
6. 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合同管理培訓,提升員工的合同意識和業(yè)務能力。
合同管理制度3
一、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預防、減少和及時解決合同糾紛,維護企業(yè)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合同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所屬各單位與各法人單位、其他經濟組織、自然人或相互之間簽訂的各類合同的管理。
三、合同管理原則
合同管理必須遵循依法辦事,預防為主,層層把關,跟蹤監(jiān)督,及時處理,切實維護企業(yè)合法權益的原則。
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參照有關政策。
四、檢查監(jiān)督
合同管理部門應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監(jiān)察、合同管理部門有權對同級或下級單位簽訂的合同進行監(jiān)督。
五、保守商業(yè)秘密
管理、參與合同工作的一切有關人員,應當為公司保守商業(yè)秘密。
合同管理職責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
1、加強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機構開展工作,解決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授權委托合同承辦人員對外簽訂合同。
3、對本公司合同承辦人員進行考核、獎懲。
4、定期了解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二、企業(yè)合同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保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
2、制定、修訂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4、監(jiān)督、檢查本公司合同簽訂、履行情況。
5、宣傳合同法和有關法規(guī),培訓合同管理人員和業(yè)務人員。
6、統(tǒng)一辦理授權委托書,嚴格管理本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7、依法處理本公司的各類合同糾紛。
8、制止公司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9、按期統(tǒng)計、匯總本公司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并向公司領導匯報。
三、企業(yè)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2、審查合同,保管好合同專用章。
3、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執(zhí)行中的問題和糾紛。
4、登記合同臺帳,做好合同統(tǒng)計、歸檔工作。
5、發(fā)現不符和法律規(guī)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向合同管理部門負責人或公司負責人報告。
6、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7、定期向分管領導匯報合同管理情況。
四、銷售、采購部門的主要職責
1、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本部門的合同。
2、嚴格審查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關方面會審。
3、對所簽合同,認真執(zhí)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它各有關部門聯系,發(fā)生問題及時向合同分管部門管理員通報。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tǒng)計、歸檔工作。
6、參加本部門合同糾紛的處理。
7、配合企業(yè)合同管理分管部門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財務、技術、其他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銷售、采購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tǒng)計、分析,
提出處理建議。
3、解決合同履行中有關技術方面的問題。
4、依法簽訂、變更、解決技術、其他合同。
5、管理好本部門的技術、其他合同。
6、配合企業(yè)合同管理分管部門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專用章保管使用制度
一、主體內容與適用范圍
1、本制度規(guī)定了本公司合同專用章的適用范圍、申請條件和使用保管等應遵循的管理原則和辦法。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有關部門和分公司。
二、合同專用章的申請條件
必須是有權對外簽訂合同的部門和分公司。
三、合同專用章的管理
1、各有關部門和分公司的合同專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門統(tǒng)一歸口管理。合同管理部門負責申請報告的.審批、合同專用章的登記、留樣、發(fā)放和監(jiān)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2、合同專用章的刻制由合同管理部門負責。
3、凡需刻制合同專用章的部門和分公司,必須由申請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并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同時按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專用章刻制的數量、要求和樣章草圖,交合同管理部門審查后統(tǒng)一辦理。
4、凡持有合同專用章的部門和分公司,應做到合法使用、專人保管。技術合同專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門負責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攜帶外出,應事先辦理借用手續(xù),用后立即歸還。
5、合同專用章的保管使用的檢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檢查范圍之內。
6、合同專用章不得代用,混用。發(fā)現利用合同專用章進行違法活動,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
7、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刻制合同專用章,如發(fā)現有此類行為的發(fā)生,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8、凡遇合同專用章遺失,應立即向本部門領導報告,并將本部門批示意見送合同管理部門備案,在當地市級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辦理相關證明材料。
9、凡遇合同專用章變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請程序與手續(xù)與新申請相同,原合同專用章交還合同管理部門統(tǒng)一處理。
10、各子公司自行刻制的合同專用章,必須到合同管理部門留樣備案。
“法人委托書”管理制度
一、主體內容與適用范圍
1、本制度規(guī)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書”者的條件、程序、管理規(guī)定及責任等內容。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有關部門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書”者的條件
1、必須是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確需簽訂合同,并具有經濟工作經驗的有關人員。
2、必須經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培訓,考試合格,并經工作業(yè)績審查合格者。
3、能夠遵紀守法,執(zhí)行好國家各項法令、法規(guī)和本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
三、“法人委托書”的申請程序
1、凡申請持證者,先由申請部門向合同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參加《合同法》培訓人員登記表”。
2、由合同管理部門統(tǒng)一組織申請持證者參加本公司舉辦的《合同法》培訓班,并參加考試。
3、考試合格后,申請部門按合同管理部門要求填寫“法人委托書申請審批表”,并對其工作業(yè)績進行考核審查,再經公司人事部門和合同管理部門審核后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批準,簽章頒發(fā)授權證書。
四、“法人委托書”的管理
1、合同管理部門負責“法人委托書”的申請審核、證件辦理,變更、注銷登記、遺失聲明和監(jiān)督檢查等管理工作,并為公司歸口管理部門。
2、本公司頒發(fā)的簽訂合同的“法人委托書”,采用本公司統(tǒng)一制定的“法人委托書”文本,在有效期限內可連續(xù)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書”因特殊情況需對外簽約者,由所在部門向合同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法定代表人批準,由合同管理部門具體辦理一事一委托的臨時“法人委托證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書”及“法人委托證明”的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書”對外簽訂合同者,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規(guī)定和相關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臺帳記錄,以備考查。
5、凡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辦理變更或核準注銷手續(xù):
◆ “法人委托書”授權內容變更;
◆證件有效期屆滿,不再續(xù)展;
◆持證人因工作變動,不再對外簽約;
◆持證人因調離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持證人因違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節(jié)嚴重需撤消“持證人”資格;
◆持證人擅自涂改授權內容、轉借和弄虛作假撤消“持證人”資格。
6、經頒發(fā)的“法人委托書”如有遺失,持證人應書面向本部門領導報告,并將本部門批示意見送合同管理部門,由合同管理部門向法定代表人或合同管理領導小組報告后,根據情況酌情處理。
7、凡核準注銷人員的“法人委托書”證件,由所在部門負責收回交合同管理部門統(tǒng)一處理。
五、責任
1、各部門應加強對持證人的教育和管理,凡發(fā)現嚴重違反本公司有關制度規(guī)定簽約或利用證件進行違法活動,
以及失職、瀆職等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者,應依法追究責任,同時注銷證件。
2、持證人必須嚴格按授權范圍和授權權限在有效期內簽訂合同,如因超越授權范圍和授權權限發(fā)生的糾紛,其經濟及法律責任由持證人承擔。
合同(重大合同)訂立審簽管理制度
一、主體內容與適用范圍
1、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法人或者是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的非法人經濟組織。集團公司內各單位的業(yè)務部門不得以本部門的名義或擅自以其他單位、部門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有關部門和分公司所簽訂的合同。
二、合同審簽管理
1、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2、嚴禁將合同業(yè)務介紹信轉借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介紹信的存根應當保存五年,以備核查。
3、除及時清結者外,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文本應當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如果沒有合同示范文本,應當參照類似的示范文本。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時,可以根據所訂合同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補充約定。
4、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合同都應按順序編號。
5、合同及其有關的書面材料,應當語言規(guī)范,字跡(符號)清晰,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無歧義。
6、訂立合同,必須完備合同條款。合同條款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7、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蛘邔Ψ疆斒氯说穆募s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保證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對對方當事人的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和清償債務能力要參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
8、對外簽訂合同,要明確選擇糾紛管轄地,并力求選擇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9、嚴禁其他公司或個人所辦各類企業(yè)以公司及下屬單位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應當親自在合同文本上簽名蓋章。
11、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
三、合同審簽程序
1、簽訂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對法人必須審查原件或者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復印專用章的公司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營業(yè)執(zhí)照的副本復印件。
◆對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按法律規(guī)定登記并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對分支機構或是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范圍外,還應同時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主體資格。
◆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應調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質、公司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及公司或組織注冊地。
2、簽訂合同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代理人職務資格證明及個人身份證;
◆被代理人簽發(fā)的授權委托書;
◆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代理權限或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簽訂合同,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對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負有提供專業(yè)性較強的勞務、工程項目或限制經營項目等義務時,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機構頒發(fā)的經營許可證或資質等級證書等證明。
4、簽訂合同,應當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fā)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偽造或變造證明材料。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所使用的當事人名稱、印章等內容必須完全一致。
5、下列資料不能作為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證明資料,但可歸入合同檔案保存,以備考查。
◆名片;
◆廠家介紹、產品介紹等資料;
◆各類廣告、宣傳資料;
◆各類電話、郵箱等通訊工具號碼;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未經我方合同承辦人見證而復制的或未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資料。
6、訂立依法應當辦理批準、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特別程序的合同時,應當依法辦理特別手續(xù)。
7、合同承辦人應將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時送交本單位財務部門備案,作為財務部門收付款物的依據。
四、重大合同適用范圍
1、簽訂的下列合同,視為重大合同:
◆訂立價金在一百萬元以上(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價金在一千萬元以上)的合同;
◆投資、聯營的合同;
◆涉外合同;
◆合同承辦人認為需可行性審查的其他合同。
五、重大合同審簽附加程序
1、重大合同,應當及時進行可行性審查。
合同的可行性審查由承辦公司或部門組織有關部門以會簽的形式進行。也可以通過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會議的形式進行。
2、簽訂重大合同,應當進行合法性審查。
各公司訂立的重大合同,由合同承辦人按其隸屬關系,送交合同管理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
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
一、主體內容與適用范圍
1、本制度規(guī)定了本公司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應遵循的管理原則和辦法。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有關部門和分公司。
二、合同履約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新任法定代表人應當繼續(xù)履行前任法定代表人依法訂立的合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履行能力進行跟蹤調查。如發(fā)現問題,合同承辦人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實地調查合同標的情況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3、接收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合制度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
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本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對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結算。對未經合法授權或超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凡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為履約證據留存。
對我方當事人的履約情況,除妥善保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我方當事人收到對方當事人通過郵遞方式傳送的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應當連同信封一并收存。通過郵遞方式傳送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必須使用掛號信函,并保存郵局收據、回執(zhí)備案。
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方當事人作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變更接收人時,必須有書面變更協議。嚴禁未取得對方當事人的書面材料而憑口頭約定向已變更的接收人發(fā)貨或付款。
2、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收集有關證據,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同時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3、發(fā)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應當催促對方當事人采取有效補救措施,收集、保存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關證據,及時向合同管理部門報告。
4、我方當事人因故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說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請求對方書面答復的期限,盡快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
合同糾紛處理制度
一、主體內容與適用范圍
1、本制度規(guī)定了本公司合同糾紛處理應遵循的管理原則和辦法。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有關部門和分公司。
二、合同糾紛管理
1、為解決合同糾紛所采取的各項措施,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和期間內進行。
2、發(fā)現對方當事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時,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3、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配合好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參加仲裁或訴訟。
4、合同糾紛發(fā)生后,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5、合同發(fā)生糾紛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的,應當及時委托有資質的代理人參與處理糾紛。
6、解決合同糾紛的申請書、起訴書、答辯書、協議書、調解書、仲裁書、裁定書、判決書的副本或正本復印件,自發(fā)出或收到之日起五日內,由承辦人送交合同管理部門備案。
三、合同糾紛處理程序
1、發(fā)生合同糾紛,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立即報告分管領導或法定代表人,并通報合同管理部門,提供材料。
2、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對于可能因對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zhí)行或者難以執(zhí)行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3、合同糾紛發(fā)生后,應當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積極收集、整理有關證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應當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4、向法院提供原始證據時,必須先行復制,并請求法院的承辦人員出具證據收執(zhí)。
5、在涉及合同糾紛的訴訟或非訴訟活動中,行使可能引起國有資產流失的處分權時,應當報請有關部門公司批準。
合同資料管理制度
一、主體內容與適用范圍
1、本制度規(guī)定了本公司合同資料登記、歸檔與統(tǒng)計應遵循的管理原則和辦法。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有關部門和分公司的合同資料管理。
二、檔案資料內容
下列資料可以作為合同檔案:
◆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法人執(zhí)照的副本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的原件或復印件;
◆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標的驗收記錄;
◆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三、合同資料登記、歸檔與統(tǒng)計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須按部門編號,妥善保管。各公司及部門都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臺帳登記,
及時將合同履行中的情況根據臺帳內容詳細記錄。合同管理臺帳由合同管理員負責建立和保存。
2、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xù)后一個月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合同管理員。
合同管理員對合同檔案資料核實后一個月內移交檔案室歸檔。
3、各公司及部門應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將本公司管轄范圍內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統(tǒng)計報表報送集團公司合同管理部門。
各公司及部門應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將管轄范圍內上一年度合同管理情況分析報告報送集團公司合同管理部門。
4、本制度與崗位責任掛鉤,列入考核范圍。
考核與獎勵制度
一、主體內容與適用范圍
1、本制度規(guī)定了本公司合同管理員的考核范圍、考評時間、考核內容、考核程序及獎懲方法等內容。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合同管理員。
二、考核管理
1、考核范圍
本公司專職或兼職合同管理員。
2、考評時間
公司每年年終組織一次考核評審活動,在對各有關部門合同管理工作檢查基礎上進行考核。
3、考核內容
三、考評程序
1、合同管理部門為公司合同管理員的考核評審工作的管理機構。
2、獲獎名單由部門根據考核內容進行考核評審后報合同管理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復審后報法定代表人批準。
3、取消資格的審批程序由部門將名單及考核依據報合同管理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復審后報法定代表人批準。
四、獎懲方法
1、合同管理員的獲獎方法:
◆合同管理員的獎懲等級設三等:即先進、優(yōu)勝和表揚;
◆參加市工商局優(yōu)秀合同管理員評選活動的名單從公司先進名單中產生;
◆獲先進名單從考核總分在95分以上者中產生;
◆獲優(yōu)勝名單從考核總分在90~95分者中產生;
◆獲表揚名單從考核總分在80~90分者中產生;
◆獲獎者以精神鼓勵為主,并分別給予適當的物質鼓勵。
2、合同管理員的懲處方法:
◆凡考核總分首次達不到60分者,由部門分別給予教育、幫助和扣發(fā)獎金;
◆凡考核總分兩次達不到60分者,取消合同管理員資格;
◆凡利用合同從事違法違紀活動者,取消合同管理員資格并按情節(jié)輕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責任。
合同管理的其他制度
一、學習合同法規(guī)制度
為了保證合同法規(guī)的學習、貫徹得到落實,特制定以下規(guī)定:
1、廠長、經理、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帶頭參加合同法規(guī)的系統(tǒng)學習。
2、合同管理人員、銷售、供應、財務等部門業(yè)務人員必須經過合同法規(guī)的系統(tǒng)培訓,
取得合格證書,專、兼職合同管理員還必須取得合同管理員培訓合格證書。
3、公司分管合同工作的負責人,部門分管合同負責人及合同管理員定期組織活動,結合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實際問題,學習新法規(guī),解決新問題。組織研討會,案例分析會等,并做好書面記錄。
二、合同文本制度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在全國逐步推行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請示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銷售部門必須使用國家統(tǒng)一的購銷合同文本對外簽訂合同。
2、外協部門必須使用國家統(tǒng)一的加工定做、承攬合同文本對外簽訂合同。
3、供應、設備、基建部門外出采購盡可能采用統(tǒng)一的購銷合同文本,或者使用復核《合同法》要求的有關合同文本。
4、各部門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公司合同管理員統(tǒng)一購買或定制。
5、本制度與經濟責任掛鉤,列入考核范圍。
合同管理制度4
廣告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它涉及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變更和終止等多個環(huán)節(jié)。具體包括:
1. 合同審批流程:明確合同的.起草、審查、批準和簽署權限。
2. 合同內容規(guī)范:規(guī)定合同中應包含的基本條款,如服務范圍、費用、期限、知識產權、違約責任等。
3. 合同執(zhí)行管理:監(jiān)控合同履行情況,處理合同糾紛。
4. 合同變更與終止:設定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程序及條件。
5. 合同檔案管理:對已完成和未完成的合同進行妥善保存和檢索。
6. 法律合規(guī)性:確保所有合同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
內容概述:
1. 法律合規(guī)性審查:確保合同內容合法,防止法律風險。
2. 風險評估:對合同可能帶來的商業(yè)風險進行預判和控制。
3. 業(yè)績考核:將合同執(zhí)行情況納入員工績效考核。
4. 內部溝通協調:保證各部門在合同執(zhí)行中的協同工作。
5. 合同糾紛解決機制:建立快速有效的爭議解決途徑。
6. 合同培訓:提高員工對合同管理的理解和執(zhí)行能力。
合同管理制度5
一、引言
對合同管理風險進行防范和控制,能夠有效得提高企業(yè)競爭優(yōu)勢、確保其經濟效益,降低項目工程的風險。因此,建筑企業(yè)若想能夠穩(wěn)定而快速的發(fā)展,就必須了解影響合同管理的因素,找到相關措施,才能有效提高自身對抗風險的能力,順利實現企業(yè)的發(fā)展目標。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為了順意建筑企業(yè)的發(fā)展而誕生的一種管理模式。它對建筑業(yè)以及工程項目而言有四點意義。第一,合同管理時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夠為實現項目工程的目標,對整個項目工程進行有效的統(tǒng)籌管理。第二,合同管理可通過法律、經濟等方式對建筑市場進行引導和規(guī)范,順利了經濟市場發(fā)展的趨勢。第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夠為工程中所出現的糾紛提供解決的依據,從而規(guī)范建筑企業(yè)主體,有利于我國建筑市場的發(fā)展。第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夠讓建筑企業(yè)提高其自身水平,對其加強管理才能讓企業(yè)擁有更大的競爭優(yōu)勢。
三、建筑項目工程合同管理風險的形式
建筑項目工程合同自制定到終止的整個過程中都隱含著管理風險,其中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最大。根據合同的性質,可將合同管理風險分幾種形式,即不可控風險、可控風險、外環(huán)境風險、內環(huán)境風險、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等。
。1)外環(huán)境風險和內環(huán)境風險。外環(huán)境風險和內環(huán)境風險劃分的依據是風險預防的范圍。一般而言,導致外環(huán)境風險存在的因素包括企業(yè)非法競爭、蓄意奇葩、信用等級低、財務存在問題等。而內環(huán)境風險是由于企業(yè)內部管理中的因素對合同簽訂的整個過程所造成的風險,例如管理制度不完善、監(jiān)督力度不強、管理缺乏規(guī)范性、人員素質不高等。
。2)不可控風險和可控風險。不可控風險和可控風險的劃分依據為風險防范的等級。不可控風險是指無法控制的因素而引發(fā)合同風險,且這些風險無法預測或者提前規(guī)避。例如,自然災害、經濟環(huán)境、法律、政治等因素。這些因素都有可能造成企業(yè)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煽仫L險是指在合同管理中因某些變故而引發(fā)的風險,且這些風險可通過履約風險評估、合同解除管理、風險評價等方式進行規(guī)避。
。3)直接管理風險與間接管理風險。合同管理中的直接風險和間接風險是根據責任劃分的。其中,合同直接管理風險是指企業(yè)在對合同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因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缺乏規(guī)范性、監(jiān)督不全面等原因造成的風險。而間接管理風險是指企業(yè)間接對合同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尤其合同的其他簽訂方違約而造成的風險。
四、合同管理風險預防和控制措施
(1)構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所包含的內容多,其管理較為煩瑣。因此,建筑單位需構建一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責任分解制度、進度審查批準制度、合同交底制度以及工作報送制度。再在此,責任分解制度能夠明確各崗位人員和小組的責任和工作范疇;合同交底制度通過讓員工闡述合同的內容,使其對合同內容的理解更為深刻;工作報送制度可讓員工及時向各部門提交工作情況和計劃,保證合同管理者可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和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的方法;進度審查批準制度是指對合同進行審查找出其中不合理的條款,從而控制合同的風險。
(2)將擬定、分析工程合同文本作為重要內容。鑒于合同的格式也能造成糾結,所以建筑施工單位在擬定合同時盡量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其次,合同管理人員在擬定合同前需詳細調查施工情況,避免合同存在爭議性。合同初稿擬定后,合同管理人員還必須對其進行分析,查看是否存在非法性和不合理性。
(3)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制度。對合同風險進行防范能夠有效降低合同存在的風險。因此,建筑企業(yè)必須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制度,能夠對合同的整個有效期進行風險評估,找出其中引發(fā)合同管理風險的因素,特別是對那些效益不理想或者存在虧損的項目認真評價,尋找引發(fā)風險的根本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決措施。而且,建筑企業(yè)還必須在合同管理中對風險隱患進行跟蹤、反饋,從而最大限度地對風險進行規(guī)避。
。4)加大人才培養(yǎng)力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若想有效降低合同的風險,就必須將優(yōu)秀的'人才作為基礎。所以,建筑工程應該設立完善的人才選拔機制和培養(yǎng)機制。建筑企業(yè)在任用人才時需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則,并根據合同管理的特征和人才的能力對其進行合理安排,使其能夠發(fā)揮自身作用。同時,企業(yè)還必須重視對人才的培養(yǎng),不但定期培訓人才各類專業(yè)知識,拓展其知識領域;還需不時開辦法律規(guī)章制度培訓,并讓人才定期參與相關的交流會,豐富其經驗。再者,企業(yè)還需構建人才考核制度,能夠考核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專業(yè)知識、風險控制和防范能力等,并構建一個和諧且尊重人才的一個文化氛圍,從而不斷提高其綜合素質。
。5)構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tǒng)。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tǒng)能夠有效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降低其風險。因此,建筑企業(yè)需構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tǒng),包括總包合同管理、項目施工預算管理、業(yè)主信息管理,項目成本風險管理、項目成本核算管理以及項目結算管理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tǒng)能夠通過企業(yè)內部信息網絡確保各單位能及時溝通,更新數據,從而反映出合同管理的是實際情況,讓企業(yè)能夠及時解決其中問題,從而實現對合同風險管理的既定目標。
五、結束語
若想有效地提高企業(yè)防范和控制合同管理風險的能力,提高企業(yè)的效益,就必須懂管理制度、信息、影響因素、企業(yè)員工等方面入手,構建完善的合同管理風險防范和控制體系。現階段,我國建筑企業(yè)在市場經濟的環(huán)境下,其管理水平和綜合競爭能力都落后于西方國家管理形式。因此,我國建筑企業(yè)等相關單位、機構需進一步提高合同管理風險防控和控制措施,有效降低合同管理風險,在保證企業(yè)發(fā)展的同時促進我國經濟的發(fā)展。
合同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合同 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做到管理有規(guī)章,簽約有約束,履行有檢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簽訂和履行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等。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及重大專業(yè)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買賣合同的批準簽訂。
本條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標的數額來確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2.1負責組織宣傳、學習貫徹《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3.2.2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fā)放和管理;
3.2.4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買賣合同的檔案管理;
3.2.5負責本制度的監(jiān)督執(zhí)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員)負責各類合同的審查工作,具體職責是:
3.3.1負責國家 、省、市有關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使用工作,負責公司有關示范文本的編制和推廣使用工作;
3.3.2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
3.3.3負責公司內部承包合同的洽談;
3.3.4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工合同、物資設備買賣合同的履行情況;
3.3.5負責公司各類合同備案工作;
3.3.6參與公司各類合同糾紛的調查。
3.4公司業(yè)務部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洽談工作。
3.5公司采購部負責材料設備采購、設備租賃合同的洽談工作。
3.6項目經理部負責專業(yè)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工作
3.7項目經理部經理(或分管副經理)負責建設工程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的具體履行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3.7.1負責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組織學習所在工程項目的各類合同并熟悉內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設工程合同中規(guī)定的職責,監(jiān)督分包工程的進度及工程質量;
3.7.3監(jiān)督材料、設備的驗收;
3.7.4負責所在項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記錄、整理和保存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函件,辦理工程變更和簽證,并及時提交公司辦公室;
3.7.5收集、整理索賠資料,提供索賠依據,書寫索賠報告;
3.7.6監(jiān)督所在項目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報告。
4.合同的簽訂
4.1合同主體的審查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重點審查業(yè)主的項目立項文件、招標文件,以確定發(fā)包人的主體資格;審查項目資金落實程度及業(yè)主以往合同履約情況,以確定業(yè)主的履約能力。
簽訂分包合同要重點審查承包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資質等級、管理能力和實際業(yè)績。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應當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內容
4.3.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各類分包合同、工程項目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應當按照國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編制的操作指導書規(guī)定的內容填寫。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買賣合同)的內容
4.3.2.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3.2.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guī)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4.3.2.3數量: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fā)票等)。
4.3.2.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yè)標準或企業(yè)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農副產品,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3.2.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托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內。
4.3.2.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有確定性,難以在合同中確定具體期限的應約定確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qū)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xù),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托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3.2.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虮痉揭髮Ψ疆斒氯颂峁⿹5,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
4.3.2.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岐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3.2.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3.2.10合同聯系制度
履地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4.3.2.11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4.4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
4.4.1.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按本制度4.1條的規(guī)定對發(fā)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標中標的`項目,要審查業(yè)主的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書、中標書、紀要、往來函等文書,召集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和方案。
4.4.1.2合同洽談過程中,對于涉及擔保、預付款、各類保證金等費用較大的項目,按重新進行評審。合同談判人員負責向合同執(zhí)行單位進行書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條款商定后,由業(yè)務部負責起草文本,附合同購合同會審表交相關部門(項目部、合同管理部、財務部等)進行會審后,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濟師、合同主審人員)認為已經基本沒有異議的,提交審查意見,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準簽字。
工程項目經理和營銷項目經理必須參與合同簽訂活動的全過程。
4.4.1.4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鑒證、公證手續(xù)的,由業(yè)務部負責辦理。
按規(guī)定須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經批準后才能簽訂。
4.4.2勞務(專業(yè))分包合同的簽訂
4.4.2.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按本制度4.1條的規(guī)定對分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施工收費標準證書、安全資格證書、勞務隊伍資格證書、關于簽訂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4.4.2.2項目經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條件的企業(yè)中進行招(議)標工作。合同管理部對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合同條件進行審查,并對招標工作進行監(jiān)督。
4.4.2.3勞務(專業(yè))分包隊伍中標后,在征得業(yè)主同意(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約定)后,由項目經理部(重大分包合同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與分包方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門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該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門無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項目部在簽訂合同后,應將合同文本報公司合同管理部備案。
4.4.3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
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由采購部根據建設工程合同要求與供應方進行洽談,擬訂合同條款,交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部會審后,由采購部簽訂,合同管理部加蓋合同專用章,重大買賣合同會審后,由總經理批準簽訂。
4.4.4其他經濟合同的簽訂
其他經濟合同由主辦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部門(項目)經理審批或預審,在部門(項目)經理權限范圍內的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批準,由
部門(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員加蓋合同專用章;內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經濟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由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報總經理批準簽訂。
4.4.5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相關部門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評審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備案。
5、合同的變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2.3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2.4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2.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確須變更或解除時,由合同經辦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見,經批準簽訂的部門或領導審核后,認為已出現了本制度5.2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應提交公司法律顧問審查并簽發(fā)解除合同的函;對方沒有違約,應同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依法簽署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合同變更必須由原合同起草部門負責更改,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評審,并辦理書面的合同變更手續(xù)。做好變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變更后的合同與原合同的發(fā)放的范圍相同。
5.4對方提出合同變更的,變更程序也應5.3規(guī)定的程序執(zhí)行。合同變更引起索賠的,合同變更必須與索賠同步進行,索賠協議是合同變更的處理結果,是變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對于特殊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緩建),必須及時辦理中止手續(xù),收集因中止合同給本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證據和資料,及時追究對方的責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xù)履行時,依相同程序辦理恢復手續(xù)。合同的恢復與中止都必須通知合同審批部門或領導。
5.6合同未履行完畢,但確定不再繼續(xù)履行,合同履行部門應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工程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xù)。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屬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情況應建立合同履行執(zhí)行情況臺帳。
6.2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書面簽證、來往信函、文書、電報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經辦人員應及時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向對方當事人交付重要資料、發(fā)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6.3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或違反合同的干擾事件,合同履行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查明原因,通過取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含違約)報告。
當本公司接到對方的索賠(含違約)報告后應認真研究并及時處理、解釋或提出反索賠,
公司員工不得擅自在對方當事人出具的索賠報告、對帳單等確認類文書上簽字蓋章,確須確認的,應視具體內容經公司領導或部門(項目經理部)負責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fā)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辦公室處理,公司辦公室應立即向公司法律顧問咨詢,并將基本情況和法律顧問的處理意見一同上報公司領導:
6.4.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6.4.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6.4.3喪失商業(yè)信譽;
6.4.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fā)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6.5.1在重大、復雜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與對方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6.5.2在對方當事人發(fā)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7.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7.1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7.2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及公司辦公室,由部門經理和辦公室負責人擬定處理意思,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決定。
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辦公室。
7.3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獲知對方當事人準備或已經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辦公室,由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委托律師或其他專業(yè)人員辦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業(yè)務部、采購部、項目經理部設立的合同管理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門不設合同管理員。
8.2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合同管理部、業(yè)務部、項目經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別編號,合同專用章印模需送登記注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簽訂合同時,合同各方應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簽字并蓋章,合同各頁之間應當加蓋公司騎縫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yè)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8.3簽訂合同正本、副本份數按需要確定,正副本應區(qū)分清楚。合同簽訂后交公司辦公室留存,其余各職能部門或合同履行部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編號受控分發(fā)。除公司辦公室外,其他部門復印合同必須事先征得公司辦公室同意,由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編號受控,并加蓋專用印章。所有合同發(fā)放均應做好發(fā)放記錄。
8.4已簽訂的合同以及與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業(yè)務往來傳真、信函、索賠報告、對帳單、合同臺帳等資料應集中由合同管理員保管。合同管理員應對上述材料分類登記成冊,業(yè)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結帳時可從合同管理員簽領相關材料。
8.5對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結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執(zhí)行部門應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況的工作報告。合同管理部審查后,連同合同、結算書以及一切往來文書、經濟簽證、變更記錄、竣工驗收證書等所有資料裝訂成冊,送交公司檔案室存檔保存。
8.6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
移交完畢,經公司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xù)。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fā)生變更的,公司辦公室應在情況發(fā)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9.考核與獎懲
9.1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9.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9.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9.3.1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9.3.2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9.3.3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9.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9.4.1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9.4.3遺失重要證據;
9.4.4發(fā)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9.4.5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9.4.6未履行規(guī)定手續(xù)擅自在對方出具的確認書、索賠報告上簽字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9.4.7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9.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顧問某某律師事務所共同起草,從年月日起開始執(zhí)行,試用6個月。
合同管理制度7
如何更好地推進政府工程的建設,促進建筑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是政府工程管理部門時刻需要考慮的問題,對承包商實施合同履約評價制度,是政府建設管理的重要舉措。
1 、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簡介
深圳市建筑工務署,是一家成立于20xx年的正局級事業(yè)單位,負責除水務、公路以外的深圳市政府投資項目、經濟適用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截至20xx年第x季度,深圳市建筑工務署負責建設管理的政府工程共316個,總投資1 240億元,累計完工項目225個,完成投資820億元,年均完成投資近60億元。建設完成了南方科技大學(一期)、深圳信息職業(yè)技術學院遷址新建工程、深圳大學城、香港大學深圳醫(yī)院、深圳市人民醫(yī)院外科住院樓、深圳新安醫(yī)院、深圳寶荷醫(yī)院、松坪村三期保障性住房、深康村保障性住房、深圳會展中心、深圳大運中心、深圳當代藝術館與城市規(guī)劃展覽館、深圳灣公園等一大批已在深圳市經濟社會生活中發(fā)揮重要作用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工程。目前正在建設的有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新建校區(qū)、深圳大學西麗校區(qū)建設工程(一期)、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校區(qū)、哈爾濱工業(yè)大學深圳校區(qū)擴建工程、中山大學附屬第七醫(yī)院(新明醫(yī)院)、深圳大學學府醫(yī)院、健寧醫(yī)院、深圳監(jiān)獄保障性住房、深圳機場擴建工程T4航站區(qū)軟基處理工程等80余項政府工程。
2 、履約評價制度簡介及做法
由于深圳市建筑工務署負責建設和管理的大部分項目都是為解決城市發(fā)展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工程,如教育、醫(yī)療、體育場館、保障性住房等工程,使用的建設資金多來自于深圳市公共預算,花的是納稅人的錢,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及投資控制就顯得更加重要,為此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制定了多項制度來保障建設管理政府工程,真正用好納稅人的每一分錢,其中對承包商的合同履約評價制度就是一項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2.1 履約評價制度簡介
所謂合同履約評價制度就是定期對承包商履行合同情況進行評價并將評價結果進行運用的制度。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的履約評價分為季度履約評價、年度履約評價、最終履約評價,評價范圍涵蓋了勘察、設計、造價咨詢、工程保險、施工、監(jiān)理、材料設備采購、人防、防水等各類工程合同及前期、施工、維修、保修等各個建設階段。評價結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
每逢季度末,每個項目組(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管理政府工程的基礎單位,一般由項目主任、土建工程師、造價工程師、機電工程師等數人組成)召開履約評價專題會議對所有合同的履約情況進行評價,包括對承包商的人員配備、承包商實力、履約質量、履約工期控制、履約配合情況等方面進行評議打分,并按照相應的權重綜合得出每份合同的履約評價分數。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的`為優(yōu)秀;大于等于80分且小于90分的為良好;大于等于60分且小于80分的為合格;小于60分的為不合格。每份合同年度履約評價結果是由當年季度評價結果的平均分得到的,最終履約評價結果由項目全周期中所有季度履約評價結果平均分得出。
2.2 履約評價結果的運用
剛開始實施履約評價制度時,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只是將履約評價的結果告知承包商,由于缺乏配套的獎懲措施,即使是履約評價表現不好的承包商,仍然能夠通過正常的招投標程序繼續(xù)承攬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其他的工程,使這項制度沒有達到預期中的效果。自20xx年xx月起,隨著深圳招投標制度的改革,深圳市建筑工務署逐漸將履約評價結果與承包商能否繼續(xù)承攬我署工程掛鉤,并制定了相應的獎懲制度,對選擇承包商、促進項目管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其中主要的做法有以下幾個方面。
。1)單份合同或單位年度履約評價、最終履約評價為優(yōu)秀的,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將發(fā)文予以通報表揚。對設計、監(jiān)理、造價咨詢、施工類單份合同或單位年度履約評價、最終履約評價為優(yōu)秀的,經公示后,深圳市建筑工務署授予“履約評價優(yōu)秀團隊”稱號或“履約評價優(yōu)秀單位”稱號。
。2)單份合同年度履約評價或最終履約評價不合格,視情形給予書面嚴重警告甚至一年內拒絕其參與深圳市建筑工務署項目投標的處罰;單位年度履約評價或最終履約評價不合格,視情形給予一年或三年內拒絕其參與深圳市建筑工務署項目投標的處罰。
。3)將履約評價結果作為推薦優(yōu)秀管理團隊、實名推薦企業(yè)的重要參考,而獲得榮譽認定的企業(yè)在參加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工程的投標時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傾斜。
(4)企業(yè)在參與深圳市建筑工務署預選招標(包括批量招標、戰(zhàn)略合作招標等)時,相關企業(yè)在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的履約記錄是其能否最終入圍的一項重要指標。
。5)在與服務類承包商(監(jiān)理、造價、設計、保險等)簽訂合同時,在合同條款中設定占合同總額20%的績效費用的發(fā)放與承包商在履約評價中的表現直接掛鉤。
。6)與深圳市建筑工務署達成戰(zhàn)略合作的企業(yè),如果有其負責的項目兩次履約評價不合格,暫停其入圍下一個工程的資格。
3 、實施履約評價制度的效果
履約評價制度的不斷完善,相應獎懲措施的逐步落實,承包商也越來越重視履約評價的結果,也愿意投入人力物力與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形成合力,共同推動政府工程的建設,對踐行深圳市政府提出的“深圳標準、深圳質量”理念起到了非常積極、正面的作用。有利于規(guī)范深圳市建筑市場的秩序,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發(fā)展。
20xx年xx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在深圳市建筑工務署試行工程招投標“定性評審、評標公開、評定分離、落實招標人負責制”(該項制度于20xx年在深圳推廣,20xx年x月正式實施),定標環(huán)節(jié)的定標委員結合投標單位歷年在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工程建設中的履約評價表現進行投票,選出較好的承包商,這有利于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
履約評價制度使承包商更重視履約評價結果。承包商愿意選派實力更強的工程管理人員參加政府工程的建設,對深圳市建筑工務署提出的要求執(zhí)行到位,能夠以積極的態(tài)度配合項目組的工作,例如:深圳市建筑工務署負責建設的深圳市第三人民醫(yī)院改擴建工程,該項目的總包單位初期表現不如人意,在與其領導約談后,總包單位馬上更換了能力更強的項目經理跟進。
由于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屬于政府部門,履約評價的結果具有較高的公信力,許多表現優(yōu)良的承包商在參與非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工程的投標時將其履約評價結果作為一項投標資質,甚至有些承包商愿意少賺錢或不賺錢也要參與到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的工程。服務類承包商的績效工資直接與履約評價結果掛鉤,促進其相關工作人員更加盡職盡責的工作。
盡管履約評價制度更好地推進了政府工程建設,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例如一家較大承包商負責我署一個項目上的多項工程,具體在每一個工程上的表現可能良莠不齊,該承包商容易因為在某一個工程上的不佳表現拉低了對其的整體評價。因此履約評價制度仍要進行不斷的完善,才能在政府工程的建設和管理中發(fā)揮更大的作用。
合同管理制度8
一、合同管理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管理部門關于合同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合同文件、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2、根據代建合同及業(yè)主的要求,協助業(yè)主起草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合同內容,在維護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確保合同形式和內容合法,內容準確,各方權利、義務明確,有利于保證合同的順利實施。
3、對業(yè)主授權代簽的合同相對人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資信能力、代理人的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等情況進行審查和了解,進行合同評審,確保對方合同主體資格真實、合法,并對合同評審記錄等書面材料分類整理,歸檔保管。
4、根據項目特點及標段劃分要求,進行合同結構策劃,選擇有利于實施的合同結構類型。
5、對由業(yè)主訂立的其他合同進行審查,在公平、合理、自愿的情況下維護業(yè)主利益不受損失,并提出審查意見,防止不完善和不合法合同的出現。
6、根據業(yè)主授權,協助或代表業(yè)主參加合同談判,幫助業(yè)主選擇適當的合同形式,并協助業(yè)主簽訂正式合同。
7、對合同履行進行解釋和跟蹤管理。受業(yè)主委托,對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歧義的`條款、效力及優(yōu)先順序進行解釋,跟蹤合同實施,根據業(yè)主授權,處理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終止、糾紛和爭議,防止索賠事件的發(fā)生。
8、參加月報中合同管理內容的編制,并以書面形式向業(yè)主匯報合同管理和履行情況。
9、進行合同評審,對合同的簽訂、合同結構、實施、履約情況、實施效果等內容進行評審和后評價,總結經驗和教訓,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10、負責建立合同管理臺賬、登記和歸檔,同時做好合同保密工作。
二、計劃管理職責
1、認真執(zhí)行國家、各級管理部門有關生產計劃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和業(yè)主文件要求,在計劃擬定、審核、管理方面必須做到依法合規(guī),科學合理。
2、建立、完善計劃管理組織體系,明確崗位管理職責。制定計劃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根據項目生產經營活動,結合實際情況擬定計劃管理實施細則。
3、根據項目管理總體規(guī)劃的要求,對工程項目計劃進行逐級分解,通過階段性目標的實現保證最終工程目標的完成;根據項目施工組織總設計及業(yè)主的要求,編制年度的施工、資金和質量計劃。
4、審查監(jiān)理、施工單位報送的各項計劃,并提出審查意見。
5、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和外部環(huán)境特點,建立獎罰制度和信息溝通制度,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減少外部因素對計劃實施的影響。
6、計劃合同部指派精通業(yè)務的統(tǒng)計人員負責上報各種統(tǒng)計報表,表格要指標齊全、準確、完整、清楚,能滿足項目管理的需要。了解計劃執(zhí)行情況及執(zhí)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向領導匯報,為領導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7、統(tǒng)計報表人員要建立健全各類統(tǒng)計臺帳,做好原始資料積累,做到統(tǒng)計臺帳上報和登記及時。
8、跟蹤計劃的實施,發(fā)現偏差及時查找原因,并采取應對措施,確保計劃目標的實現。
三、計合部長職責
1、嚴格貫徹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業(yè)主文件要求和公司有關規(guī)定,按照上級下發(fā)的各種文件與相關規(guī)定辦事,認真貫徹上級下達的各種指示和要求,協助項目指揮長分管項目合同和計劃管理工作。
2、結合本項目的特點和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本部門的管理制度、崗位責任與獎罰制度,做到人員職責明確,獎罰分明。
3、審查合同內容,提出審查建議,協助業(yè)主進行合同談判及簽訂合同,監(jiān)督合同的履行。
4、制定項目階段性實施計劃,將計劃落實到本部門的每一個人,并對完成情況進行檢查核實。
5、負責與本項目計量支付的審批、合同管理、工程結算、變更索賠、上報報表、材料限額控制、內部成本核算等有關的經濟活動;了解本項目的工程現狀,為領導決策提供有力的證明資料。協助業(yè)主做好項目竣工決算工作。
6、積極主動地與業(yè)主、監(jiān)理、施工等單位進行溝通,負責對部門上報的各種報表與資料進行審查和追蹤,及時了解工程動態(tài)。
7、負責本部門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并按照合同約定及規(guī)范要求的數量及時的移交。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或階段性任務。
合同管理制度9
一、 總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加強與其他企業(yè)商業(yè)關系,改善經營管理,完善合同管理,特指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實施管理。
合同管理原則: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政策。
合同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以及合同的糾紛、調解仲裁和起訴等,統(tǒng)一由行政部負責落實。
二、 簽訂合同的權限和范圍對外簽訂合同(包括協議書、意向書),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審核簽訂或是總經理指定的授權人在授權的范圍內代表公司簽約。
三、 不準簽訂的經濟合同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資格,即具有簽訂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必須具備法定性、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等,違反這幾條基本原則的合同均不準簽訂。
其細則如下:違反國家法律、政策的合同;采取欺詐、威迫等手段簽訂的合同;違反國家、企業(yè)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簽訂的合同;與未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的商業(yè)機構簽訂的合同。
與無履約能力與承擔經濟責任能力者簽訂的合同。
條款明顯有欠公允的.合同。
凡簽訂滅有法律和經濟保證的合同或假合同、利用合同搞違法活動等等,一旦發(fā)現和查出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 簽訂合同應具備的條款及內容
1.合同當事人的名稱(包括姓名)、營業(yè)詳細地址;
2.合同簽訂的日期、地點;
3.合同的類型和合同標的種類、范圍;
4.合同標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規(guī)格、數量;
5.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6. 價格條件、支付金額、支付方式和各種附帶的費用;
7.違反合同的賠償和其他責任;
8.合同必須有法人單位的公章和私章(或簽字);
9.凡重大經濟合同,必須要有對方主管部門及銀行擔保。
五、 合同的管理
1.行政部要建立合同檔案,根據合同的時間、分類編號妥善保管并復制一份交財務部同步使用,財務部收付款時,要有時間、金額和標的記錄。
隨時監(jiān)督合同的履行情況并將付款進度及情況同步報行政部相應備案。
合同終止后,二個部門各自歸檔備案。
2.各部門必須指定一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合同的管理工作。
凡是簽訂生效的合同必須建立檔案資料,按合同類別編號分別保管。
檔案資料包括:合同的協商記錄(包括協商地點、時間、目的以及雙方法人的姓名);往來信件和電報;往來電話和傳真記錄;有關文件資料;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的重要資料;合同的附件和圖紙等;合同履行記錄和執(zhí)行情況的記錄等。
3.合同履行完畢時,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檢查有關遺漏問題,然后歸檔妥善保管備查。
4.各部門合同管理人員,如發(fā)現對方沒有按合同規(guī)定履行時或有其他問題,要及時向部門主管反映情況,如發(fā)現有重大問題時,有權單獨向公司總經理反映問題和情況,以避免重大經濟損失。
六、 變更和解除合同,需經過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
七、 附則凡涉外合同必須通過涉外管理部門辦理。
合同管理制度10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
1、保障項目順利進行:通過明確合同流程和職責,降低項目執(zhí)行的不確定性。
2、維護企業(yè)利益:有效預防和處理合同糾紛,保護企業(yè)的經濟利益。
3、提升管理水平:規(guī)范合同管理,提升企業(yè)整體管理水平和效率。
4、增強企業(yè)信譽:體現企業(yè)專業(yè)性和合規(guī)性,增強市場競爭力。
5、遵守法律法規(guī):避免因違反法規(guī)導致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
合同管理制度11
考試目的
本科目考試主要檢驗考試掌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知識的程度,以及解決合同管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務和基本方法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務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礎
1、合同法律關系
2、合同擔保
3、工程保險
三、建設工程施工招標
1、施工招標程序
2、投標人資格審查
3、施工評標辦法
四、建設工程設計招標和材料設備采購招標
1、工程設計招標
2、材料設備采購招標
3、大型工程設備采購招標
五、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
1、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示范文本
2、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設計
3、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履行管理
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標準文本
2、施工合同管理有關各方的職責
3、施工合同的訂立
4、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5、施工分包合同履行掛藍
七、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1、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的.特點
2、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有關各方的職責
3、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訂立
4、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八、建設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管理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分類
1、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特點
2、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分類
3、材料采購合同履行管理
4、設備采購合同履行管理
九、國際工程常用全責文本
1、FIDC施工合同條件部分條款
2、NE施工合同中的條件部分條款
3、AIA施工合同中的CM管理
合同管理制度12
1、目的與適用范圍
目的:為規(guī)范勞動合同雙方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所有下屬公司及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
2、原則
2.1合法原則:合同雙方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基本準則。
2.2誠信原則:合約雙方不得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2.3平等協商原則:合同雙方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對于合同中爭議以平等協商作為首選處理方法。
3、職責劃分
3.1合同申請人職責:合同續(xù)期員工須在收到本人《勞動合同續(xù)約申請表》(后附)于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續(xù)簽勞動合同決定,并在《勞動合同續(xù)約申請表》填寫意見。
3.2用人部門負責人職責:
3.2.1負責對本部門新錄用員工的工作考核:部門負責人應在新員工入職前制定清晰可行的考核標準,并定期與新員工進行溝通,保留完整考核資料(須有被考核人簽字),督辦《新員工月度跟進記錄》(后附)。
3.2.2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前,部門負責人應及時督辦員工填寫《員工試用期滿轉正評估表》(后附)并簽署明確意見,并于員工試用期結束5個工作日前將該表及全部考核資料移交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3.2.3負責對部門合同期內員工的考核(須有被考核人簽字)。
3.2.4負責對合同期滿員工的表現進行工作評價,并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申請人續(xù)簽勞動合同,并于《勞動合同續(xù)約申請表》填寫意見。如不同意員工合同續(xù)簽,應及時與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溝通,并將全部考核資料移交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3.2.5負責部門離職員工的工作交接工作。
3.2.6 新入司的用人部門負責人及以上高層管理人員的工作考核及上述表單督辦事宜,由其上級直接主管領導負責。
3.3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勞動關系專員職責:
3.3.1負責在新員工入職當天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于1個月內到勞動部門備案。
3.3.2負責新員工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辦理。
3.3.3負責合同到期員工《勞動合同續(xù)約申請表》的發(fā)放、跟蹤與回收。
3.3.4負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檔案的管理。
3.3.5負責離職員工勞動合同的'解除、失業(yè)手續(xù)辦理。
3.3.6負責離職員工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xù)的辦理。
3.3.7負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信息、社會保險信息、住房公積金信息的更新統(tǒng)計。
3.4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人:負責對勞動關系專員工作的監(jiān)督,負責對員工合同簽訂工作的審批。
3.5 所有勞動合同須經總裁或授權人批準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4、勞動合同訂立
4.1 勞動合同文本公司委托代理人需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
4.2勞動合同文本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擬訂和修改,分管領導審核總裁批準后使用。
4.3新員工須真實填寫《入職登記表》,使用欺詐手段(其中包括提供偽造或過期的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健康證明、及其它《入職登記表》中應提供的應聘信息)入職,公司視為重大違紀處理,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違約金。
合同管理制度13
1.0目的
規(guī)范合同的評審、簽署、履約跟進、歸檔管理工作程序,確保公司利益、信譽得到保障。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管理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公司所有合同的簽署及重要合同的評審。
3.2人事行政部負責本項目合同審核、監(jiān)管及歸檔(包括員工勞動合同)。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合同的履約執(zhí)行。
4.0程序要點
4.1合同管理的范圍:包括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和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
4.1.1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包括以下幾類:
(1)開發(fā)/建設單位或業(yè)主委員會委托進行物業(yè)管理的合同;
(2)投標書;
(3)對外租賃合同;
(4)公司承諾提供的常規(guī)服務和管理合同;
(5)顧客(業(yè)主、住戶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公司進行采購、安裝、修繕、裝修、貯存、檢修、保養(yǎng)、清潔、搬運及其他有償服務的合同;
(6)公司車庫、車棚、車位使用或泊車合同;
(7)其他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
4.1.2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包括以下幾類:
(1)采購合同;
(2)招標合同;
(3)勞動合同;
(4)公司委托顧客(供應商或其他受委托單位)進行采購、安裝、修繕、裝修、貯存、檢修、保養(yǎng)、清潔、搬運等合同;
(5)其他須進行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
4.2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幾種形式。
4.2.1書面的和非書面的。
4.2.2協議或其他法規(guī)性文件的規(guī)定和要求。
4.2.3規(guī)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4.2.4口頭承諾。
4.2.5招、投標書。
4.3合同的制定。
4.3.1一般情況下由合同的執(zhí)行部門負責制定,其內容包括以下條款:
(1)標的;
(2)數量和質量(或工作內容);
(3)價款或酬金;
(4)履約期限、地點方式及其他履約條件;
(5)合同終止條件;
(6)違約責任;
(7)專用合同約定的其他必要條款。
4.3.2各種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寫或修改各項條款。
4.4合同的評審。
4.4.1評審權限:
(1)標的在10萬元以下的合同,由總經理委托分管副總經理組織合同執(zhí)行部門及人事行政部經理進行評審;
(2)標的在10萬~50萬元的合同,由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審;
(3)標的在50萬元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進行評審。
4.4.2評審內容。
(1)對外提供服務合同的評審內容:
公司的履約能力;
顧客提供的價格;
合同的風險;
合同的條款是否明確;
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的社會效益;
其他需要評審的內容。
(2)對外委托服務合同的評審內容:
分供方的履約能力;
分供方提供的價格;
分供方的信譽;
分供方提供服務的售后服務;
合同的條款是否明確;
合同是否違法;
合同的風險;
合同履約監(jiān)控能力;
其他需要評審的內容。
4.5合同的簽署與生效。
4.5.1合同經評審合格,由總經理簽署。非書面的合同除外。
4.5.2經總經理簽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規(guī)定辦理蓋章審批手續(xù)。
4.5.3所有書面合同均須加蓋公司印章,合同頁數在一頁以上的必須加蓋騎縫章。
4.5.4經簽署并加蓋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須公證的合同,經公證后生效。
4.5.5公司承諾提供常規(guī)服務和管理的合同簽署與蓋章形式不受以上條款的限制。
4.5.6生效的合同原則上一式四份,公司與顧客各兩份,需進行公證的須報公證機關一份備案。
4.6合同的`編號與歸檔。
4.6.1書面合同統(tǒng)一進行編號,編號的方法按檔案管理的規(guī)定辦理。
4.6.2一般情況下書面合同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歸檔(經總經理審批同意,由其他部門保管的除外),歸檔方法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4.6.3公司歸檔合同原件,合同履行完畢或需分階段付款的,報財務部存檔一份,部門需按合同條款監(jiān)督顧客履約的,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復印審批程序后,由部門負責人保管一份復印件。合同執(zhí)行完畢后,須將合同返還公司歸檔。
4.6.4合同條款涉及保密事項的,有關部門均承擔保密責任。
4.7合同的履約。
4.7.1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由提供合同服務的部門負責履約,重要的合同由總經理或人事行政部監(jiān)督履約。
4.7.2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由合同執(zhí)行部門監(jiān)督分供方履約,重要的合同由總經理或人事行政部監(jiān)督履約。
4.7.3合同執(zhí)行部門須將合同履約階段性情況向總經理匯報,重要合同須以書面形式匯報。
4.7.4公司監(jiān)控所有書面合同(員工勞動合同除外)的履約進度,對違反合同進度的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4.7.5合同履約完畢,對重要合同的執(zhí)行效果再次進行評審。
4.8合同的變更與廢止。
合同雙方不能履約或不能完全履約或合同中須變更廢止情況出現需進行合同條款變更或廢止時,由合同執(zhí)行部門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合同變更申請,人事行政部按合同評審程序跟進評審變更條款或廢止合同,重要合同由總經理直接組織變更條款或廢止合同。
4.9合同的續(xù)約。
合同期滿且需辦理續(xù)約的,由合同執(zhí)行部門按合同要求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經理按合同評審程序跟進評審,重要合同由總經理直接組織合同評審。
4.10合同的統(tǒng)計。
每年12月31日前,由人事行政部對書面合同進行清查統(tǒng)計,寫出專題報告。專題報告內容
包括:合同清單,履約完成情況,存在或需跟進的問題等報總經理審閱?偨浝斫o出批示意見,由人事行政部按總經理批示意見辦理。
5.0相關記錄表格
5.1《合同臺帳》文件編碼:cd/jy/qr/006
5.1《合同評審表》文件編碼:cd/jy/qr/007
6.0相關支持性文件
合同管理制度14
本工程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公司的合同簽訂、執(zhí)行、變更及終止等一系列流程,確保合同管理的高效、合規(guī)和透明。制度覆蓋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審批流程、風險控制、責任劃分、檔案管理、糾紛處理等多個環(huán)節(jié)。
內容概述:
1. 合同審批:明確合同起草、審查、審批的流程,規(guī)定各類合同的審批權限。
2. 風險評估:設立合同風險評估機制,對合同條款進行法律和商業(yè)風險分析。
3. 責任分配:確定各部門在合同管理中的'職責,包括合同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等環(huán)節(jié)。
4. 合同執(zhí)行:規(guī)定合同執(zhí)行的監(jiān)控機制,確保合同條款的履行。
5. 變更與終止:設定合同變更和終止的程序,保障雙方權益。
6. 檔案管理:建立合同檔案,規(guī)定保存期限和查閱規(guī)則。
7. 糾紛處理:制定糾紛解決策略,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途徑。
8. 法律培訓:定期進行合同法及相關法規(guī)的培訓,提升員工的法律意識。
合同管理制度15
1 目的與范圍
1.1為了加強對勞動合同安全監(jiān)督的力度,確保員工的合法權益,控制工傷事故發(fā)生,根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在訂立、變更、續(xù)訂、解除和終止中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1.3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用工形式的職工,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臨時工等。
2 職責
2.1總務人事科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與員工訂立、變更、續(xù)訂、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2.2 安全環(huán)境科安全部門是勞動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勞動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項。
2.3 工會是勞動合同的監(jiān)督部門,負責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審核勞動合同的有關條款,負責監(jiān)督合同的有效執(zhí)行。
3 勞動合同的訂立、續(xù)訂
3.1 勞動者被本公司錄用后,應在總務人事科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三份,公司、工會和勞動者本人各持一份。
3.2 勞動合同中應載明有關保障勞動者勞動安全、防止職業(yè)危害的事項,其內容主要包括:
1)公司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yè)危害的規(guī)定;
2)勞動者在安全生產方面享有的權力和義務
3)工傷保險方面的事項;
4)其他要求。
3.3 總務人事科持已簽的勞動合同為員工辦理工資卡、工傷保險投社保等相關手續(xù)。
3.4 勞動合同的'文本應由工會等單位審核、確認。
3.5 勞動者有權了解其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4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4.1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若屬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按規(guī)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若屬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勞動者按規(guī)定繳納經濟賠償金。
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具備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終止條件之一;
2)當事人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期滿。
4.3 因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不得因勞動者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而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2)不得因勞動者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yè)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5 考核
對不遵守勞動合同安全管理規(guī)定,按考核條款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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