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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導語:新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fā)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四項基本權利,這是對《聯(lián)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兒童應享有的各種權利的高度概括,較好地體現(xiàn)了與國際公約接軌的立法思想。以下是由CN人才網(wǎng)收集整理的教師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歡迎閱讀。
通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使我對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知識有了初步的了解,未成年人需要的是關愛,尤其是幼兒園的孩子,更應當受到社會、家庭和幼兒園的關注、呵護與培養(yǎng)。作為一名幼兒教育工作者,更應當擔負起保護未成年人的這份責任。怎樣才能當一名合格的幼兒教師呢?孩子們的心靈像白紙一樣純潔無暇,我們教師應該精心的呵護著,尊重、理解、平等的對待每個孩子,保護幼小的心靈,把自己的愛獻給孩子們,加強各方面的學習,使自己有了新的理解和認識,思想上得到進一步升華,尤其是這次的學習,對我觸動更大,深深的體會到其中的意義和價值。
幼兒園為孩子們創(chuàng)造了游戲、學習發(fā)展的良好環(huán)境,使他們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更大的提高,全身心的保護孩子的自尊心不受到任何傷害,更進一步強化我們的責任和保護孩子的意識,我們每位教師時時刻刻嚴格約束自己,“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做出表率。未成年人的保護越來越被人們接受和重視,保護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呵護著他們幼小的心靈不受到傷害,這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
通過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我們的認識,要對幼兒實施良好的教育,就必須把教育建立在愛、理解和尊重的基礎上!段闯赡耆吮Wo法》有利地指導了我們每位教師們的工作,它就像一面鏡子時刻的檢驗自己的言行,促使自己的各個方面要得更好,并自覺地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guī),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孩子們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各方面能力和水平。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的人格,同樣孩子也不例外,他們都渴望得到老師的尊重和關愛,也希望得到老師的表揚和肯定,是國家的未來祖國的希望,我們對他們的合法權給予特殊呵護,也是一項具有挑站性的工作,這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到其中,我們每一個人一起完成,共同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讓孩子們活潑健康快樂的成長,成為一代強人,將來為祖國做出更大的貢獻。
“沒有愛,就沒有教肓”,教師的天職就是給孩子希望,教育是“播種”希望的“田野”。以大愛的心胸去關愛幼兒,改變觀念,注重言語表達,尊重幼兒,升華師德,強化情感,去愛幼兒,去愛教育,讓教育與愛同行。
教師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二)
近幾年,校園安全事故時有發(fā)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賣藝、乞討、叫賣的現(xiàn)象呈上升趨勢,不少青少年沉迷網(wǎng)絡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齡化趨勢,未成年人吸煙喝酒的現(xiàn)象隨處可見,今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出臺的。新法有這幾個特點:突發(fā)事件優(yōu)先救護未成年人,禁止體罰未成年人,首次為學生休息時間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將受行政處罰, 免費或優(yōu)惠提供“綠色上網(wǎng)”。
通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教師職業(yè)道德要求的條文及規(guī)定,我認識到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師,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樹立事業(yè)心,增強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yè),忠誠教育事業(yè),獻身教育事業(yè)。
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yè)道德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即是敬業(yè)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師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現(xiàn),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師教書這個職業(yè)的具體表現(xiàn)。
二、培育教師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師德要求都基于教師的人格。
師德的魅力主要從人格特征中顯示出來,歷代教育家提出的“為人師表”、“以身作則”、“循循善誘”、“誨人不倦”、“躬行實踐”等,既是師德的規(guī)范,又是教師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體現(xiàn)。在學生心目中,教師是社會的`規(guī)范、道德的化身、人類的楷模。教師的人格魅力來源于對事業(yè)的忠誠,他們不是緊緊把教書看成謀生的手段,而是毫無私心雜念地投身其中,以教書育人為崇高的職責,并能從中享受到人生的樂趣。他們以自己的真誠去換取學生的真誠,以自己的純潔去塑造學生的純潔,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繪學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養(yǎng)學生高尚的品德。他們應是最能以此 文來源于文 秘 家 園身作則的人。教師時時處處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個人主義,自覺遵守憲法和社會公德守則,遵守校紀校規(guī),以模范行為為學生做出表率。俗話說:“教育無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無小節(jié),節(jié)節(jié)是楷模。”
三、熱愛學生,尊重、理解學生,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
熱愛學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圣!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其道”。教師是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應具有十分強烈的質(zhì)量意識,要真正在培養(yǎng)學生高尚情操、塑造學生美好心靈方面下功夫。一個教師只有對自己的學生充滿執(zhí)著的愛,才能激發(fā)出做好這一工作的高度責任感,才能堅定不移地辛勤耕耘,獲得豐碩的育人之果。熱愛學生,是教師全部職業(yè)活動中最寶貴的一種情感,沒有對學生的愛,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師應當把它無私地奉獻給全體學生。愛是打開心扉的鑰匙。要把真摯的愛融在整個班級之中,不僅要愛那些好學生,更要愛那些缺點較多的學生,要讓每一個學生都從教師這里得到一份愛的瓊漿,從中汲取奮發(fā)向上的力量,更加自愛、自尊、自強和自信。然而,教師只有“愛的教育”和“奉獻的教育”還遠遠不夠,了解學生、理解學生、尊重學生、引導學生,才是教師在愛學生這一基礎上的發(fā)展方向。
總之,一個合格的教師應該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質(zhì)和為祖國教育事業(yè)無私奉獻的敬業(yè)精神,有新時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觀念,有探索精神和創(chuàng)新精神。
每一位學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師的關愛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師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讓師愛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學生交流,用愛去和學生溝通,建立起師生間的真摯情感,才會叩響學生心靈深處的琴弦,引起學生情感的共鳴,讓學生接受你的教誨。因此,我們對學生要真誠相待、真心關愛,用師愛的真情去感染他們、幫助他們,用師愛去換取學生的尊重與理解;用師愛去激發(fā)學生學習知識的興趣。讓他們在師愛的氛圍中學習知識,在愉快的情感體驗中接受教育。
教書不僅是傳授知識,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們應平等的對待每一個學生,不歧視差生。愛一個學生就等于塑造一個學生,而厭棄一個學生無異于毀掉一個學生。慈祥的笑容、親切的言語、文雅的舉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聲色俱厲的嚴格,更能貼近學生的心靈,更能取得教育的實效。教師,應以虛懷若谷的胸懷,誨人不倦的精神,用嚴于律己、寬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響學生的言行舉止,去照亮學生的心靈,去培養(yǎng)好每一個學生,讓每一個學生適應時代發(fā)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們還要繼續(xù)認真學習《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職業(yè)道德行為規(guī)范》等。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立教、愛崗敬業(yè)、為人師表,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質(zhì)和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并緊緊圍繞新時期師德素質(zhì)要求和師德規(guī)范,切實轉(zhuǎn)變工作作風,全面推進素質(zhì)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導學生德、智、體、美的全面發(fā)展。做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教師,做一個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教師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三)
我通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使我對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知識有了初步的了解,對未成年人有哪些權益受到國家的保護、當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怎么辦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不僅關系到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家庭、每一所學校,而且關系到整個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yǎng)具有全面文明素養(yǎng)的人。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規(guī)則和秩序,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后果負責,這是家庭、學校、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06年12月29日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該法的修訂進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制度,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充分體現(xiàn)了黨和國家對未成年人的關心和愛護。我認為,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有三大特點值得關注:
特點一:明確和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權利。
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guī)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fā)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這是對《兒童權利公約》有關規(guī)定本文由論文聯(lián)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的概括。該公約規(guī)定,兒童享有生命權,受父母照料權,就影響其本人的事項發(fā)表意見權,不受虐待、剝削和忽視權,困境兒童得到國家特別保護權,健康權,社會保障權,受教育權等幾十項權利。國際社會通常把兒童的這些權利概括為四大類,即生存權、發(fā)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
為了保障未成年人權利的實現(xiàn),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和法律責任各章,從不同方面作出了相應的規(guī)定。
特點二:根據(jù)未成年人身心發(fā)展特點給予特殊、優(yōu)先保護。
關于保護未成年人的原則,修訂前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guī)定,“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fā)展的特點;(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強調(diào)根據(jù)未成年人身心發(fā)展的規(guī)律和特點給予特殊、優(yōu)先保護,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它是保護未成年人工作的一項總原則,是貫穿全法的一根紅線,在“四大保護”各章中均有體現(xiàn)。比如,在學校保護一章中規(guī)定:“學校應當根據(jù)未成年學生身心發(fā)展的特點,對他們進行社會生活指導、心理健康輔導和青春期教育”;在社會保護一章中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和公共場所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應當優(yōu)先救護未成年人。”
特點三:著力解決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另外,為了進一步提高教師依法執(zhí)教和依法維護學校、學生和教師合法權益的意識,增強工作責任心,建立更為和諧的師生關系。我們?nèi)逯星嗄杲處熖岣甙嗟娜w成員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進行了全面的學習。“新法”要求老師不得體罰學生,尤其是不準言語侮辱學生,這是有深刻意義的,有助于建立更為和諧的師生關系。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教師不僅不能對學生體罰,即使是涉嫌傷害學生自尊如隨意罵學生笨,不開竅等言語也違背“新法”。此外,注重維護未成年人成長的環(huán)境,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教師也不能在學校抽煙。
通過學習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我進一步明確了如何進行施教,增強了法律意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依據(jù)法律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做到為人師表,依法執(zhí)教,不做違反法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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