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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23 08:55:30 職場資訊 我要投稿

加班的管理制度[實用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guī)、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加班的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加班的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加班的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適用: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jīng)理 第四條 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 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 周末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 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 嚴格執(zhí)行: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加班時數(shù):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shù),實際加班時數(shù)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6.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 相關部門主管或經(jīng)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 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guī)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 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 加班工資計算 1. 經(jīng)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 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 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 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fā)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fā)放

加班的管理制度2

  加班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確保員工的工作效率與生活平衡,合理調配人力資源,防止過度勞動導致的生產(chǎn)力下降,同時也保障企業(yè)的正常運行和服務質量。它通過對加班的規(guī)范,避免無謂的資源浪費,提高工作效率,同時維護員工的`權益,保持團隊的穩(wěn)定與和諧。

  內容概述:

  1. 加班定義:明確何種情況算作加班,比如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周末工作等。

  2. 加班申請:規(guī)定員工如何申請加班,需要提前多長時間,以及審批流程。

  3. 加班補償:詳細說明加班工資計算方式,包括加班小時、加班費率、節(jié)假日加班的額外補償?shù)取?/p>

  4. 加班限制:設定每月或每年允許的加班上限,以保護員工健康。

  5. 彌補機制:對于無法立即補償?shù)募影啵瑧姓{休或補假制度。

  6. 緊急情況:對于突發(fā)狀況下的臨時加班,如何處理和補償。

加班的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為規(guī)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jù)《勞動法》及再次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再次情況,特制定本再次。

  本再次適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員及非再次工作的工作人員。

  二、加班的再次及原則

  (一)再次:加班系指在再次工作時間外,因再次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再次工作者,稱為再次。

  (二)原則:

  1.公司再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再次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再次作任務,原則上不再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再次內未完成的本再次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再次的工作,不計加班。

  2.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再次,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再次計算,累計4小時為0.5個再次日,累計8小時為1個再次日,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再次的依據(jù)。(加班時間再次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4.因再次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再次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5.加班部門如需再次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再次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再次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再次

  1.工作日再次:

  需在再次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jīng)再次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再次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雙休日再次:

  員工需在再次五下午下班前如實填寫《加班申請單》,經(jīng)再次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再次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節(jié)假日再次:

  員工需在再次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再次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jīng)再次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再次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公司再次安排加班者:

  不需再次填寫《加班申請單》,由再次部統(tǒng)一匯總。

  為了更好地再次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再次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再次,因此加班制度,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再次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再次加班時間將視為再次。

  5.緊急任務:

  特殊情況再次臨時計劃加班者,員工需在再次后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再次日內補辦手續(xù),相關部門再次或分管領導要在再次申請單上加以再次。

  6.領導再次或公出:

  如果再次提出申請時,需要再次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再次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再次征得領導的同意,并再次規(guī)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再次時補簽。

  7.加班打卡:

  無論是再次日、雙休日或是再次日加班,員工均應再次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四、以下幾種情況不算加班:

  1、因再次不熟練而延長工作再次;

  2、正常工作再次以外閱讀技術材料或再次培訓;

  3、正常工作再次以內參加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再次的;

加班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jù)《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使用本規(guī)定。

  第二章加班的含義及原則

  第一條含義

  加班指在公司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門負責人指定,必須額外工作的,(加班前)須經(jīng)部門負責人批準,并與當天加班后(即確定準確的加班時長后,釘釘提交加班申請,不接受口頭加班數(shù)據(jù))稱為加班。

  第二條原則

 。1)公司提高工作效率,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8:30-17:30)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戶或部門負責人要求,工作周期內,確實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門負責人提交加班申請。每周需提交周工作總結匯總表,作為審核依據(jù)。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練,工作時間懈怠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物)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計入加班核算范圍內。

 。3)嚴格控制加班時長,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原則上,單名員工每天加班時長最多不超過4小時,每月累計最多不超過50小時,確有因工作需要超過規(guī)定時長的,需由部門負責人與行政部及財務部負責人說明加班原因,經(jīng)行政部及財務部批準后,方可計算超時部分加班工資)。

 。4)加班時間以半小時為單位計算,取整數(shù)加班小時數(shù),(如3.2小時,計3小時;2.8小時,計2.5小時),加班當月,可選擇當月調休或計算加班獎金兩種方式

  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30后開始計算加班工時,晚間加班超過2小時的,給與15元餐費補貼,加班時間超過9點,交通補助憑票報銷(35元封頂)(住宿舍除外)。

 。5)月加班獎金計算:

  加班時長大于或等于30小時:獎勵500元

  加班時長大于或等于50小時:獎勵1000元

  加班時長大于或等于100小時:獎勵1500元

  加班時長大于或等于150小時:獎勵20xx元

  特殊審批后以此類推

  財務人員在核算加班獎金時,需按以上時長計算,計算加班時長時(加班小時數(shù)),因扣除調休時間,并核對員工上下班打卡時間,員工申請加班時長與上下班時間沖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時間為準。

 。6)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安排。

 。7)加班部門如需其他部門配合或提供資料的,應于工作時間內

  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8)以下幾種情況不列入加班核算范圍:

  因本職工作不熟練而延長工作的.;2.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培訓過因公出差;3.正常工作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4.其他非必要加班的情況。

  第三章調休和含義及原則

  第一條含義

  因加班產(chǎn)生的加班時長(按加班小時數(shù)計算),加班當月不計算加班獎金而選擇調整休息時間的方式

  第二條原則

  調休最少以半天開始計算,(具體小時以工作時間為準)調休申請需至少提前1天經(jīng)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提交調休申請,調休申請需經(jīng)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方可效。

  第四章罰款

  第一條

  1.未依本規(guī)定審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視為個人自愿行為,不列入加班計算范圍,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一概由本人承擔。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論處,并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處罰。

  3.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5分鐘之內的,按30元/人予以處罰,超過5分鐘的,按10/分予以處罰。

  4.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5.為獲取加班補償,采取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 “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小組負責人知情不報連帶處罰1000/人。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每月10日前由行政部制作月加班統(tǒng)計表交由財務核算工資。(如遇法定假期順延)

  第二條公司會議召開日不允許申請公休、調休。(出差及特殊情況除外)

  第三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抄送:公司各部門、存檔

  人事部202 1年7月03日

加班的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的加班管理,保障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及下屬公司所有的在崗員工。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加班是指在公司所規(guī)定的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因公司指定工作或部門負責人指定工作,必須連續(xù)工作一個小時以上的情形。

  第五條、加班原則

 。ㄒ唬┬手辽显瓌t。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chǎn)經(jīng)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chǎn)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二)調休優(yōu)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yōu)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ㄈ┛偭靠刂圃瓌t。對各部門加班時間根據(jù)實際情況及參照歷史數(shù)據(jù)進行年度總額控制。

  第六條、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七條、加班管理職責

 。ㄒ唬┕靖鞑块T(下屬公司)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單位人員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jiān)督檢查,同時按規(guī)定將本單位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ǘ└鞑块T(下屬公司)負責人應承擔控制本部門年度加班時間總量的責任,每年年初,各部門需根據(jù)各單位自身的實際情況,向公司提交年度加班計劃,報公司分管領導和總經(jīng)理核準,加班時間原則上控制在批準的年度總加班小時以內。

 。ㄈ┤肆Y源部協(xié)助各部門做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ㄋ模┤肆Y源部負責《加班申請單》和加班結算方式的最終審核,負責加班工資的計發(fā)和累積調休小時數(shù)的核定;負責每季度統(tǒng)計各部門加班執(zhí)行情況并通報給各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

  第八條、加班種類

 。ㄒ唬┕ぷ魅占影啵杭丛诠ぷ魅諛藴使ぷ鲿r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

 。ǘ╇p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的工作。

 。ㄈ﹪曳ǘü(jié)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

  第九條、加班審批程序

 。ㄒ唬┮蚬ぷ餍枰仨毤影,須事先在公司OA系統(tǒng)上填寫《加班申請單》,注明加班時間及理由,并經(jīng)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ǘ┯鼍o急情況的,經(jīng)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先實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ㄈ┤魏挝窗瓷鲜鲆(guī)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xù)的,均不視為加班,不計發(fā)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ㄋ模﹩T工加班后,需及時填寫實際加班時間,再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后,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十條、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加班工作安排,沒有辦理請假手續(xù)而不加班者,當天應加班的工時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以下情形不視為加班:

 。ㄒ唬┮蜻`反公司勞動紀律,出現(xiàn)遲到、早退或離崗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當日工作需延長工作時間的;

 。ǘ┮蚬ぷ魃⒙、拖沓等原因而不能完成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ㄈ﹩T工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參加政治、文化活動的。

 。ㄋ模﹩T工在休息時間參加公司組織的為提高員工個人技能和業(yè)務知識的會議或培訓的;

 。ㄎ澹┰谛菹⑷栈蚍ǘü(jié)假日內,員工因個人的原因需要為今后連續(xù)帶薪休事假而自愿延長工作時間的;

 。┰谛菹⑷栈蚍ǘü(jié)假日內,被安排電話值班,無需到工作場所處理事務的;

 。ㄆ撸┰诠疽(guī)定休息時間內,非由公司安排員工自愿延長工作時間的`;

 。ò耍┢渌粦獙儆诩影嗟那樾巍

  第十二條、員工被安排加班,公司按照下列辦法給予加班員工調休或發(fā)放加班工資:

 。ㄒ唬╉椖拷(jīng)理級(P13)及以上員工加班,不享受加班工資,給予調休。

 。ǘ╉椖恐鞴芗墸≒21)及以下S級、C級員工在法定日加班可以申請加班工資,在雙休日或工作日加班的,原則上必須優(yōu)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經(jīng)報公司總經(jīng)理審批后,方可計算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結算時間為每年的7月和次年的1月。

 。ㄈ┘影喑^三十六小時,超過部分不計發(fā)加班工資,實行補休。

 。ㄋ模┓步o予結算了加班工資的加班時間,不予以再安排員工調休。

  第十三條、下列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

  (一)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的銷售類員工或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ǘ┕緦嵭袠I(yè)績提成工資的業(yè)務銷售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加班工資的計算

  (一)平日加班按150%支付,周六日加班按200%支付,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300%支付(如國家規(guī)定有變動,參照最新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ǘ┘影喙べY的計算基數(shù)為基本工資及崗位工資之和。

  第十五條、加班調休

 。ㄒ唬﹩T工所產(chǎn)生的加班,符合調休規(guī)定或未予以結算加班工資的,所在部門負責人應優(yōu)先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ǘ﹩T工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每次調休時間原則上最長不得超過一周。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安排。

  第十六條、如發(fā)現(xiàn)虛報加班的,由人力資源部進行核查,并按照公司的獎懲制度對相關員工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配合部門(下屬公司)負責人對員工加班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如發(fā)現(xiàn)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由人力資源部報公司分管領導責令相關部門(下屬公司)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加班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1、為規(guī)范公司加班、值班與調休的管理,遵照國家《勞動法》的要求,每個月加班不得超過36個小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職工作。一般情況下,部門加班過多,說明本部門員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門負責人負有領導督促責任。

  2、對于確因工作需要進行的加班,單位將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安排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3、各部門應根據(jù)本部門的實際工作情況安排加班或調休。

  4、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加班審批

  5、確因工作需要進行加班者必須由本人或部門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內容,經(jīng)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分管副總批準后交人事部門進行核實和登記。

  6、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平時必須在下午16:00之前將加班申請單送至人事部門,周六、周日加班的必須提前一天將加班申請單送至人事部門。否則不予計算加班。

  7、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主管或負責人要加以額外的說明。加班申請單必須在加班后第一個工作日補至人事部門,否則不予計算加班。

  8、加班、加點的形式:

  a)平時加班、加點: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延長工作時間一次超過8小時的.計為1個加班,一次超過2小時不到8小時的計為加點。

  b)雙休日加班:常日班次的員工在雙休日上班的;倒班班次員工在倒班輪休日工作的。

  c)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者。

  9、加班時數(shù):加班申請單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shù),實際加班時數(shù)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人事部將不定期地深入加班現(xiàn)場了解加班的進展情況,督察員工在加班期間保持應有的工作效率,一旦發(fā)現(xiàn)有冠加班之名而無加班之實的員工則馬上進行處罰,通報全公司,以儆效尤。

  10、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有的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按照規(guī)定時間把未曾全部簽名的加班申請單交到人事部,同時相關領導事后回來后補簽意見。

  11、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在加班后第一個工作日補辦審批手續(xù),否則,對于加班人事部門不予計算。

  第三章調休

  12、非一線員工(總經(jīng)辦、人事、供應、銷售、后勤、財務、倉庫、車間辦事員)在非法定假期間的雙休日加班,應在3個月內按加班的等同時間給予補休。

  a)補休的時間應為4小時的整倍數(shù)。

  b)補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c)確因工作原因無法在3個月內安排完畢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加班工資;

  d)夜間值班人員如遇搶維修,(可按照規(guī)定補批加班申請單)可由部門第二天酌情安排休息。

  e)補休一般應由部門/車間負責人安排。部門負責人必須安排好人員暫代調休人員的工作,不能影響工作及生產(chǎn)的正常進行。員工提出補休的,應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同加班申請一樣,不論是部門安排調休還是個人提出調休,都必須提前一日填寫調休單,并經(jīng)本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后,交人事部門統(tǒng)計。

  13、調休時間不影響當月的全勤獎。

  14、生產(chǎn)一線員工(機電儀維修工及倒班員工)

  a)補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b)多出的加班時間當月計算加班工資與當月工資一起發(fā)放。

  第四章值班

  15、值班是公司為了及時發(fā)現(xiàn)、處理意外安全故障,安排特定崗位的員工在崗值勤。值班不等同于加班,值班期間或值班結束后員工可以休息。公司每月會按照規(guī)定發(fā)放值班費。

  第五章加班、值班工資

  16、生產(chǎn)一線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平時加班工資=月度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shù)×1.5周末加班工資=月度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shù)×2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月度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shù)×3

  17、年薪人員不計算加班工資,有相應補貼。

  18、值班費發(fā)放標準:

  一線員工晚上值班,工作無特別需要,次日盡量安排休息,休息算出勤,另外補貼40元,如果有工作需要第二天再上班,由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可以再算一個班。

  值班期間如遇有突發(fā)性工作,按照加班審批流程執(zhí)行。

  第六章附則

  19、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從20xx年1月1日起廢止。

  20、本制度由人事部門負責解釋和監(jiān)督執(zhí)行。

加班的管理制度7

  一、目的

  1.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2.加班時間限制:

  (1)正常工作日加班不超過2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2)公休日、節(jié)假日加班不超過8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10小時。

  3.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4.加班調休原則。

  員工加班后,需按時間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根據(jù)時間按工作日計算。

  四、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1)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脅生命財產(chǎn)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2)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guī)定在國家法定公休日、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xù)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xié)調、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fā)事件、緊急工作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外、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2)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

  (3)開會、培訓、應酬的;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現(xiàn)公司實行周一至周六上午固定上班工作制。

  五、加班調休

  1.加班調休

  (1)員工加班后除法定節(jié)假日外,一律安排調休,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一次不得超過三天,一月不得超過三次。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安排。

  (3)員工如有需要請假的,可按加班調休申請。

  2.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

  (1)高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因工作情形有別,不享受加班。

  六、執(zhí)行原則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2.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加班必須提交加班申請單。

  3.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次扣罰50元。

  七、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特別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聲明,否則一經(jīng)派定即須按時到崗。

  2.連續(xù)加班階段,如因病或事不能繼續(xù)工作時,應向領導說明情況,方可休息。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fā)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領導請假,次日上班后再出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

  八、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2.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3.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虛報加班的,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4.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九、其他

  1.特殊或緊急情況處置可突破加班時間限制和常規(guī)程序,但須事后補充有關手續(xù)。

  2.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如有與公司其它規(guī)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加班的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加班管理,并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jīng)理

  4.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

  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4.1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五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 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zhí)行。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shù)。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shù),實際加班時數(shù)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jīng)理要加以額外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guī)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傳至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4.2加班工資計算

 。1)經(jīng)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3倍計算工資報酬。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fā)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fā)放。

  4.3調休時間計算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5.生效

  本規(guī)定于XXXX年XX月XX日發(fā)布,自XXXX年XX月XX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

  本規(guī)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加班的管理制度9

  企業(yè)(公司)加班管理制度9

  第一條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jīng)理

  第四條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zhí)行: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shù):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shù),實際加班時數(shù)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jīng)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guī)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加班工資計算

  1.經(jīng)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

  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

  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fā)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fā)放。

加班的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目的: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適用于XXX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責任:各部門主管、經(jīng)理

  第四條程序內容: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zhí)行: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shù):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shù),實際加班時數(shù)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jīng)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guī)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XX@XX,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加班工資計算

  1、經(jīng)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XX元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XX%;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XX%。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fā)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fā)放。

加班的管理制度11

一、為統(tǒng)一公司請銷調休假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審批程序:

  (1)員工需要請假時,須提前三天(突發(fā)情事例外)書面提呈《請假單》申請,交部門主管;

  (2)部門主管核簽;

  (3)主管領導核準

  三、審批權限:假期二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部門經(jīng)理批準。三天以上五天(含)以內者,由主管副總經(jīng)理批準。三天以上者由總經(jīng)理辦公室報總經(jīng)理批準。領導請假,應由上一級主管領導批準。

  四、員工辦妥手續(xù)后,將《請假單》副聯(lián)報行政部備案。

  五、假滿回公司,通報行政部銷假。

  六、確因生產(chǎn)、工作需要加班,應休假尚未休假,可申請遺作集中補休。加班員工須填寫加班申請表,由主管核準,部門經(jīng)理批準,行政部備案,符合《勞動法》規(guī)定,方能加班。

  七、各類休假標準(見附件)

  八、假期計算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休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請假連續(xù)在5天(含)以下的,期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5天以上的,期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九、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xù)性。

  十、事先確實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迅速補辦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論處。

  十一、未辦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加班的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了提高效率,保證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加班規(guī)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員工加班加點,被指定的員工不得無故推諉。

  2、員工核報加班是以公司支配的休息時間為前提的,依據(jù)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報標準。

  四、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方案的組織、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工作率,對加班嚴格掌握。

  2、調休優(yōu)先原則。員工加班后,優(yōu)先支配調休,確認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用。

  3、時間原則。加班兩個小時以上算加班,同時工資按半個工作日計算;四小時以上均按一個工作日計算。

  4、工資原則。加班費用為平常工資的.兩倍。

  五、加班申報程序

  1、各部門員工,經(jīng)部門支配加班的,由員工填寫《加班申報表》,并根據(jù)加班申報程序予以申報。

  2、員工在加班開頭時間和結束時間應進行打卡考勤。加班時間如未準時打卡,應于次日到部門負責人處填寫未打卡證明,并請負責人簽字。

  3、對于每日加班狀況,相關管理人員有權對加班狀況進行檢查。

  六、不予批復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門正常工作任務沒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寫《加班申報單》的。

  3、加班時未打卡,也未填寫未打卡證明的。

  七、附則

  1、《加班申報單》作為附件,與本制度協(xié)作使用。

  2、本制度自頒布日起執(zhí)行,由行政部管理,各部門幫助執(zhí)行。

加班的管理制度13

  為規(guī)范加班管理,調動全院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制度的界定范圍

  本加班制度是指適用于學院全體教職工(含借調和借用到本院的工作人員)加班工資的`發(fā)放管理。

  二、加班類別

  (一)工作日、公休日加班:學院各科室應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安排加班,但因重大會議、集體活動、突發(fā)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圍以外、領導交辦的臨時緊急任務等,確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的,按本辦法計發(fā)加班工資。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必須完成本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自行加班者,不計發(fā)加班工資,出差、學習培訓及會議期間不計加班。

  (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元旦、春節(jié)、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各科室負責人報請分管領導和主管領導同意,并在辦公室備案后,按照加班天數(shù)和加班工資發(fā)放標準執(zhí)行。

  三、加班工資申請及發(fā)放程序

  (一)學院各科室于每月五日之前填寫并提交《交通與環(huán)境學院20xx年XX月份加班登記表》(附件一),詳細注明加班人員、時間、加班天數(shù)、工作內容,經(jīng)分管院領導審核后,將申請表交學院辦公室負責人匯總并報主管院領導簽字審批。

  (二)院辦公室每月十五日前將審批后的匯總表經(jīng)分管校領導審批后交計財處,由計財處根據(jù)此辦法計算出工作人員加班工資。

  四、加班天數(shù)及加班工資的確定

  (一)加班天數(shù)

  工作人員當日累計加班不足4小時者,按半天計算,超過4小時,按一天計算。

  (二)加班工資發(fā)放標準

  1.在編在崗職工(含雇員)

  加班工資150元/天;

  2.臨聘人員(含勞務派遣)

  加班工資平時112元/天,周六日149元/天,節(jié)假日223元/天;

  3.加班天數(shù)

  工作期間,按10天/月為限;寒暑假期間按實際產(chǎn)生加班天數(shù)為準。

  五、附則

  本辦法自發(fā)布當日生效,具體事項由交通與環(huán)境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加班的管理制度14

  加班,是指勞動者根據(jù)用人單位的要求,在八小時之外、休息日、法定節(jié)日等時間從事生產(chǎn)或工作,通俗地說,就是在應該休息的時間工作。實踐中,幾乎每個用人單位都會安排員工加班,處于弱勢的勞動者往往會接受單位的加班安排或者主動自愿加班以完成工作,由于雙方對加班各有不同的利益取向,因此加班爭議成為勞動爭議中最常見的類型。

  一些用人單位缺乏規(guī)范統(tǒng)一的加班管理制度,面對加班工資爭議多有敗訴記錄,蝴蝶效應導致員工集體跟風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一個個鮮活的案例進入我們的視野,不斷地給我們敲響警鐘,如何做好加班管理已經(jīng)成為擺在用人單位的一個現(xiàn)實課題。筆者認為,只有未雨綢繆,事前建立規(guī)范完善的加班管理制度才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加班爭議風險,避免潛在的加班工資爭議風險,并營造良好的勞資關系。做好加班管理,單位可以從以下七個方面進行。

  一、特殊工時制審批與告知

  我們國家的工時制度可以分為三類: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制在工作時間上有三項要求:

 。1)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

 。2)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3)每周至少休息1天。

  關于加班工資支付有三項標準:

  (1)平時加班倍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2倍加班工資;

 。3)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3倍加班工資。標準工時制在工作時間上的限制比較嚴格,而且企業(yè)支付的經(jīng)濟成本較大。

  對于一些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依法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時制,實行這兩種工時制,用人單位可以安排員工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繞開標準工時制對工作時間的嚴苛規(guī)定,可以靈活合理安排員工在休息日或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有效避開標準工時制對休息日加班和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計算的系數(shù)限制,最大限度地控制加班成本、為企業(yè)解套。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采用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企業(yè)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1)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yè)等行業(yè)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xù)作業(yè)的職工;

 。2)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制糖、旅游等受季節(jié)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yè)的部分職工;

 。3)因受季節(jié)條件限制,淡旺季節(jié)明顯的瓜果、蔬菜等食品加工單位和服裝生產(chǎn)單位,及賓館、餐館的餐廳和娛樂場所的服務員等可實現(xiàn)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綜合計算工時制加班工資的計算,與標準工時有所不同。對于綜合計算工時制,如果在整個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總數(shù)不超過該周期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shù),只是該綜合計算周期內的某一具體日(或周、或月、或季)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其超過部分不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如果再計算周期內超過法定標準時間的,則超過部分作為加班時間,并支付倍的加班工資。另外,綜合工時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的支付同標準工時制,支付3倍。

  不定時工作制是指企業(yè)因工作情況特殊采用不確定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下列人員可以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1)企業(yè)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yè)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yè)的職工;

 。3)因生產(chǎn)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如企業(yè)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員,以及值班駕駛員,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4)其他因生產(chǎn)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根據(jù)勞動部的規(guī)定,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平時、休息日和者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都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資,不過有部分省市規(guī)定不定時工時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也需要支付3倍加班工資,如上海、深圳。

  單位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者不定時工時制得到勞動行政部門的批復后還需要將批復告知勞動者,具體的告知方式,實踐中一些企業(yè)采用發(fā)布公告的方式進行告知,筆者建議,從證據(jù)保全的角度考慮,可以采用合同約定或者讓員工簽收告知單的方式進行告知。

  二、就餐時間做特殊約定

  實踐中,曾經(jīng)發(fā)生過勞動者要求認定就餐時間屬于工作時間并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的案例。就餐時間是否屬于工作時間,法律并無明文規(guī)定,主要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自由約定,或者由企業(yè)在規(guī)章制度中做出規(guī)定,在勞資雙方未對就餐休息時間是否算作工作時間的情況下,仲裁部門和法院一般根據(jù)實際實際情況,判定員工的實際用餐時間與工作時間,對用餐時間與工作時間做出適當平衡。從控制加班工資的角度出發(fā),筆者建議,用人單位應在勞動合同約定或規(guī)章制度中明確規(guī)定就餐休息時間不算作工作時間。

  三、加建立加班審批制度

  加班審批制度是指除了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外,勞動者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加班的,必須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jīng)過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加班的一種嚴格控制加班的管理制度。一般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設立加班審批制度,那么雙方發(fā)生爭議,只要考勤記錄中顯示勞動者的勞動者離開單位與達到單位之間的時間差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則超出部分即可以認定為加班。如果用人單位設立了加班審批制度,而員工沒有經(jīng)過相關的審批程序進行自愿加班的,即使考勤記錄顯示出在勞動者離開單位與達到單位之間的時間差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只能夠認定勞動者在這段時間內是在公司內,而無法表明超過法定標準的這段時間是在加班,因此,不能認定為加班。部分地區(qū)的審判指導意見也對此進行了明確,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蘇高法審委[20xx]47號)第26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明確的加班審批制度,勞動者僅以電子考勤記錄主張存在加班事實的,不予支持。

  加班審批制度可以降低法律風險,但加班審批制度的設計應當科學合理,不能變成吞噬員工加班的妖法,對員工申請加班的理由,結合用人單位工作安排情況嚴格審核:對正常工作時間無法完成應當完成的正常工作量的加班申請,盡量不予批準;對工作量大確實無法在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加班申請,可以批準。

  筆者建議,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加班審批制度,明確未經(jīng)申請審批的自愿加班,企業(yè)不支付勞動報酬,并在員工簽收的規(guī)章制度中規(guī)定加班申請審批的條件、流程、權限等具體操作措施,有效控制懶散員工磨洋工蹭取加班工資的不良現(xiàn)象。

  四、約定加班工資基數(shù)

  加班工資的計算通常涉及到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和加班工資計算系數(shù)兩大變量。加班工資的計算除了計算系數(shù)(倍、2倍、3倍)的影響外,還有加班工資計算基數(shù)的影響。較高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shù)必然導致加班工資總額的上漲,加班工資計算系數(shù)為法定的,不允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法定的.基準之下進行約定,因此在無法降低加班工資計算系數(shù)的前提下,降低加班工資基數(shù)便成為控制假扮成本的有效法寶。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做限定后,即使員工確實存有加班,由于計算基數(shù)降低,因此總的加班工資金額也會隨之降低。我國部分地區(qū)的地方性規(guī)定允許勞動合同雙方約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用人單位應當充分利用法律給予的自由操作空間。不過,即使各地允許對加班工資進行約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也不得低于當?shù)卣?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關于加班工資計算基數(shù)的約定形式,筆者建議在勞動合同中進行約定。

  五、休息日加班盡量安排調休

  《勞動法》第44條規(guī)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從法條可以看出,在員工休息日加班的情況下,是安排補休還是支付2倍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具有決定權,也就是說單位想給員工補休就補休,想給員工補錢就補錢。筆者建議,用人單位應建立加班調休制度,在員工有累計加班工時的情況下,企業(yè)應盡量選擇調休以對沖加班工資的支付,同時對調休使用的期限設定一定期限限制,對超過規(guī)定期限不使用的調休則作廢。

  對于工作日加班和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能否安排補休,多數(shù)地區(qū)要求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加班費,但個別地區(qū)的地方性法規(guī)允許在一定條件下安排補休!都质∑髽I(yè)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16條規(guī)定,企業(yè)依法在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工資。若勞動者和企業(yè)協(xié)商一致,對勞動者實行補休且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的,則可不支付加班工資。企業(yè)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工資。除勞動者本人同意補休且企業(yè)安排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的三倍以外,企業(yè)不得以安排補休替代支付加班工資。《廈門市企業(yè)工資支付條例》第15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工資報酬。勞動者本人要求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的三倍。

  六、建立值班制度并約定值班待遇

  值班是指勞動者根據(jù)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擔負一定的非生產(chǎn)性的責任,主要是因單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擔任單位臨時安排或制度安排的與勞動者本職工作無關的值班。由于值班人員從事的是費非生產(chǎn)性的工作任務,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加班工資。

  因此,認定加班還是值班,主要看勞動者是否繼續(xù)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體的生產(chǎn)或經(jīng)營任務。如果勞動者繼續(xù)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者有具體的生產(chǎn)或經(jīng)營任務,則應當認定為加班,而如果不是繼續(xù)在原來的工作崗位也沒有具體的生產(chǎn)或經(jīng)營任務,則應當認定為值班。如果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與其本職工作有關的值班任務,但值班期間可以休息,也不能認定為加班。

  對此,各地裁判指導意見也進行了明確,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規(guī)定,以下情形中,勞動者要求單位支付加班待遇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不予支持:一是因單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擔任單位臨時安排或制度安排的與勞動者本職工作無關的值班;二是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與其本職工作有關的值班任務,但值班期間可以休息的。此種情形下,勞動者只可要求單位按規(guī)章制度、集體合同、單項集體協(xié)議、勞動合同或慣例等支付相應待遇。

  筆者建議,用人單位應對適合的崗位和時間可建立值班制度,在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值班的情形、值班的安排、值班的待遇。

  七、離職時做好離職結算

  勞動者離職時,用人單位一般都會與勞動者進行離職結算,筆者建議就勞動者在職期間包括加班工資支付在內的所有工資支付事項做一清算,并寫明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做完這樣的離職清算后,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ㄈ┓ㄡ尅20xx〕12號第十條之規(guī)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jīng)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xié)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如果勞動者再邀請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勞動仲裁機構和法院一般就很難再會支持勞動者的請求。當然,離職結算的形式可以根據(jù)每個單位的具體操作而定,可以是以離職協(xié)議形式,也可以是專門的離職結算單,也可以是在離職交接單。

  綜上,對已經(jīng)產(chǎn)生的加班工資爭議,即使專業(yè)律師事后介入仲裁、訴訟程序也只能就個案解決問題,無法規(guī)避企業(yè)長久積聚的潛在風險。筆者認為,用人單位可以根據(jù)自身操作綜合運用上述加班管理措施,制訂制度化的規(guī)范,并在實際操作中靈活運用,使加班管理成為用人單位與員工普遍遵守的常態(tài),避免潛在的勞動爭議,才是長久之道。

加班的管理制度15

  一章總則

  一條為規(guī)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條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guī)定。

  三條按提成制度結算的銷售部員工和廠部的計件員工不適用本規(guī)定。

  二章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四條加班系指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guī)定時間外繼續(xù)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五條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售后、經(jīng)營、投資部工程師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和周末繼續(xù)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繼續(xù)工作算加班。

  六條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經(jīng)營部、投資部、國際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算加班。

  七條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jīng)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jīng)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三章加班管理規(guī)定

  八條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行政部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前,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行政部經(jīng)理,在正常上班后的一個工作日:前補交。

  九條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十條加班時間以.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小時為.個工作日,累計小時為個工作日,累計小時為.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jù)。(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十一條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數(shù)計算。

  十二條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小時/天,周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小時,超過者按小時計。

  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guī)定十二條的限制:

  (一)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chǎn)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ǘ┥a(chǎn)設備、公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chǎn)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十四條加班調休應在當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一度。

  十五條常駐公司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為準,外派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個人提交書面說明,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為準。

  四章加班補償標準

  十六條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內累計加班個工作日(含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個工作日,則根據(jù)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安排調休或發(fā)放加班補貼。

  十七條調休時間計算:

 。ㄒ唬┕ぷ魅占影喟: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ǘ┲苣┖蛧曳ǘü(jié)假日加班按:.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十八條加班補貼計算:

 。ㄒ唬┕ぷ魅占影喟凑9ぷ魅展べY.倍計算加班補貼;

 。ǘ┲苣┘影喟凑9ぷ魅展べY倍計算工資報酬;

 。ㄈ﹪曳ǘü(jié)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倍計算工資報酬。

  五章罰則

  十九條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二十條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jié)倍處罰。

  二十一條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二十二條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元罰款。

  六章附則

  二十三條本規(guī)定于二零零五四月一日發(fā)布,自二零零五四月二十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本規(guī)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二五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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