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考文獻應是作者直接閱讀過的對論文有參考價值、在正文中被引用過的文獻資料。
2.參考文獻應具有權威性,要注意引用最新的文獻。
3.引用他人的學術觀點或學術成果,必須列在參考文獻中。
4.參考文獻在整個論文中按出現先后依次列出,并在引用處右上角標注,標注符號為。按中文引用的順序將參考文獻放在論文結束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作者只寫到第三位,余者寫“等”。
5.參考文獻的數量一般應有25~50篇,其中期刊文獻占50%以上,且以近期文獻為主,國外文獻3篇以上。
6.參考文獻的書寫順序。
(1)期刊雜志
序號,作者,文題,刊名,年,卷號(期號)。
(2)學術著作或教材
序號,作者,書名,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3)論文集
序號,作者,文題,編者,文集名,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4)學位論文
序號,作者,文題,博士(或碩士學位論文),授予單位,授予年。
(5)報紙文獻
序號,作者,文獻題名,報紙名,出版日期(版面次序)。
(6)電子文獻
序號,作者,文獻題名,文獻網址或出處。
例:
[1]劉洋、林健,網絡經濟時代企業(yè)發(fā)展探討,《西北工業(yè)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3
[2]屈天俊、龔光曙,《軍用物資訂購知識讀本》,國防大學出版社,1999.4,P21-23
[3]Rudiger Dorbusch, Policymaking in the Open Economy, Oxfort university press Ine, 1993, P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