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住房公積金的問題答疑集萃
問:單位住房公積金制度年度驗審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答:需提供:1、《溫州市住房公積金年度驗審報告書》(2013年度);2、《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副本);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4、2013年度勞動情況(職工人數(shù)、工資)證明。
問:對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單位,可否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答:對部分確有繳存困難的單位,可按《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溫政辦〔2007〕94號)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按低門檻建制的企業(yè),一次性辦理住房公積金建制職工達10人以上,職工月繳存總額不低于280元(單位140元、個人140元); 一次性辦理住房公積金建制職工少于10人,職工月繳存總額不低于670元(單位335元、個人335元)。屬于企業(yè)性質的單位,要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工資額各5%),需根據(jù)《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并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報縣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后,予以降低繳存比例。
問:2014年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調整具體為何時?
答:請各單位務必于7月15日前報送《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匯總表》、《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申報表》(職工人數(shù)較多的單位還需提供電子表格格式)。
問:基數(shù)調整后何時可以按照新的繳存額來申請貸款?
答:繳存金額托收入賬后,即可按照最新繳存額計算貸款額度。
問:本人于去年9月轉正,請問今年調整時差額可否補繳?
答:根據(jù)2014年機關、事業(yè)單位月繳存額調整協(xié)調會精神,按照繳存基數(shù)與工資同步的原則,年度內(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月繳存額調整之后工資變動的繳存職工,在本次基數(shù)調整時可補繳住房公積金,由繳存單位于7月15日前一并報送 《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補繳人員需附《工資審批表》。補繳的時間按職工實際工資變動月份起算至2014年6月,年度內多次工資調整的按實際分段計算。
問:單位所繳公積金基數(shù)不高,職工個人能否申請調高并自己補繳?
答:我市市區(qū)范圍內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工資基數(shù)各12%執(zhí)行,故職工不可自行補繳申請調高。
問:住房公積金存款有利息嗎?
答:有的。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建設部相關規(guī)定:上年度(2013年7月1日前)結轉的住房公積金按三個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標準計算,年利率為2.6%; 本年度(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活期存款利率標準計算,年利率為0.35%。2014年6月30日為結息日,結息后,利息于次日自動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http://m.dgxbdz.com/【住房公積金的問題答疑集萃】相關文章:
關于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常見問題答疑03-18
北京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常見問題答疑01-27
廣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業(yè)務答疑07-10
溫州市住房公積金新規(guī)熱點答疑01-13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相關問題及解答02-16
盤點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常見問題03-25
解讀補充住房公積金相關的問題07-07
公積金問題從住房制度改革說起12-31